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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发布机构:教育局 2017-11-12 20:12:44

山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84号)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1551号)文件精神,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技术人才的迫切需要,确立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统筹兼顾、服务地方,构建系统培养、多样成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机制,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有效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结构规模更趋合理,符合山丹实际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稳步扩大职教规模。进一步深化与山丹培黎学校联办职教中心的合作关系,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职教中心工作,加快职教中心发展。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职教中心招生数量逐年增长,山丹培黎学校办学规模稳步扩大。到2020年,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达到省定标准,山丹培黎学校(县职教中心)在校中职学生达到2500人左右,完成各级各类技能培训5万人次。积极发挥山丹培黎学校优势,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山丹培黎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着力打造骨干专业。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专业设置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动态调整机制,主动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重点引导建设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扶贫开发、文化旅游、传统艺术等产业转型升级领域的专业。到2020年,山丹培黎学校建成省级特色专业、骨干专业、新兴专业6个;建成具备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经营等多种功能的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

3.办学水平显著提升。严格执行中职学校办学标准,深化校企合作,积极开展劳动技能培训,为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企业增效、精准扶贫培养适应经济发展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到2020年,有实践经验的、高水平的专业兼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数字化资源覆盖率达到100%,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山丹培黎学校(县职教中心)每年面向社会开展各类短期培训3000人次以上,非全日制注册学员达到2000人以上。

4.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加大职业教育发展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完善政府引导、行业支持、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新机制,努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和“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逐步确立“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人才观念,推动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二、加快构建符合山丹县情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坚持“三个统筹”,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统筹招生,认真落实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严格执行市上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统筹资源,抓住省市分年度优化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良好机遇,深入挖掘山丹培黎学校品牌潜力,积极争取项目,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山丹培黎学校国家级重点中专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办出特色、提高水平,提升山丹培黎学校的办学能力,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框架体系,建成2个功能齐全、面向全市开放的共享型培训基地。统筹功能,充分发挥山丹培黎学校(县职教中心)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推广、扶贫开发等县域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重要作用,统筹整合农、科、教各类项目,提高培训效能,增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实行普通初中学生每学年到职业学校见习一周的制度,加强高中通用技术教育,支持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向普通中小学校免费开放。

(四)贯通人才多元化成长渠道。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布署,抓住政策机遇,山丹培黎学校要逐步推行五年一贯制、“3+2”“2+2+1”等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分段培养模式合作办学。认真落实单考单招、“3+4”中职升本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对口升学考试制度,为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创造条件,搭建完善技能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接受专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比例分别达到当年毕业生的30%10%以上。

(五)拓宽继续教育培训模式。山丹培黎学校(县职教中心)要以人力资源开发为核心,积极与甘肃电大合作办学,稳步推进学历继续教育,扩大成人教育规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再就业培训、“雨露计划”和“两后生”学历教育等项目,鼓励“两后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群体参加职业教育和培训。围绕精准扶贫、双联行动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加大青壮年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努力实现“两后生”技能培训和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全覆盖,确保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突出山丹培黎学校的农林水牧特色,加强涉农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创新农学结合模式。加快创建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县建设步伐。

三、着力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六)深化职业学校与企业、行业合作。用足用活相关政策,积极推广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鼓励企业、行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支持职业学校多元融资,自办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支持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共同培养培训人才,以“产学研一体化”的模式,共建共享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名师工作室等。鼓励企业和行业组织通过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等形式,助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鼓励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规范办学行为,保障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学校和公办职业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优惠政策。

(七)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坚持依法办学,扩大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职业学校要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并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完善体现职业学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大力提升职业学校治理能力。

(八)鼓励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充分发挥山丹培黎学校在校企合作、资源共享、产学研结合、中高职衔接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山丹培黎学校加盟省内外职业教育集团,加强与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的交流合作。积极创造条件,筹建艾黎职业技术学院,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体制界限的有效合作,搭建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区域合作的桥梁,实现招生、专业、教学、实训和就业等方面的统筹管理。

(九)加快职业教育培训资源整合。争取到2020年,整合县内相关培训机构,在县职教中心成立社会服务培训中心,使职业教育成为我县农村人口市民化、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产业工人转变的重要渠道。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现状和趋势,重点打造机电、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旅游服务、矿山能源等特色专业品牌,提升职业学校推动技术革新、产品开发和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能力

四、着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理论教学与实习实训相结合,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强化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开展中职学生技能大赛和行业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推进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化,将竞赛成绩作为职业资格认定、评先树优、工资晋升、学生毕业成绩评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十一)健全课程衔接体系。根据国家职业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和产业调整需求,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材体系建设,科学合理设置课程,推动中职学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职业道德和安全、环保意识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文化引领学校健康发展。

(十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标准和教师专业标准,积极推行教师准入、聘用、培养机制,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支持山丹培黎学校自主聘用部分高水平专业兼职教师。鼓励学校实施校长能力提升、专业带头人培养、专业教师技能提升3项“强师工程”,培养一批“双师型”教师和专业学科带头人。到2020年,山丹培黎学校专业课教师80%以上成为“双师型”教师,其中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比例达到20%以上。

(十三)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2020年,山丹培黎学校(县职教中心)全面实现数字化教学“班班通”,接入省级职业教育信息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创新信息化环境下教育教学模式,大力开发、普及应用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实验系统,开展网上晒课、说课、评课和教研交流等活动。推进职业教育资源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共建共享,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逐步实现所有专业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和学习空间“人人通”。

五、健全发展保障机制

(十四)完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严格执行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从2015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的职教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职业学校骨干专业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发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和项目资金,重点扶持共享实训基地、骨干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教育科研等基础能力建设。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提高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和透明度。

(十五)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抢抓全省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机遇,鼓励山丹培黎学校抓好中央财政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加快标准化建设,努力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开发优质教学资源,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增强学校发展实力。加强突出凸显地域特色和学校特色的骨干专业建设,创建品牌学校、特色专业和精品课堂。加强与新西兰政府、学校的国际交流,扩大山丹培黎学校的影响力。

(十六)严格落实社会力量投入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拓宽办学筹资渠道。多方面落实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职业学校捐赠的各项优惠政策。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辖区内的职业教育。

(十七)全面落实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统筹国家中职免学费资金、“两后生”职业教育等专项经费,从2015年起,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免学费。完善面向“两后生”、新型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积极推行以直补个人“一卡通”“一折通”为主的支付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十八)健全就业和用人的保障政策。认真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和“持证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必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属于一般职业(工种),优先从取得相应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依法规范就业准入制度和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责令纠正。结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积极创造平等就业环境,职业学校毕业生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招录聘任时和普通院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九)强化政府职能。加强政府对职业教育发展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完善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为发展职业教育提供服务。继续完善县职教中心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县政府县长任管委会主任,主管副县长和山丹培黎学校校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发改、财政、人社、教体、工信、农业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管委会同时兼具职教中心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强化县政府在职业教育工作中的统筹管理责任,把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定期研究职业教育工作,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为职业教育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十)落实部门职责。健全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研究一次职业教育工作,形成部门配合、任务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抓总,发改、财政、人社、工信、扶贫等部门分工负责,共同做好现代职业教育规划编制、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财政、农业、畜牧、科技、卫生、扶贫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在资金、项目、实训等方面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各自的优势,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各行业和各部门要强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十一)加强督导评估。强化对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检查,认真落实督导报告公布制度,把督导报告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坚持定期评估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每5年开展一轮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专业教学情况评价,实行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注重发挥行业、用人单位作用,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

(二十二)营造社会环境。认真做好每年5月份“全市职业教育宣传周”工作,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中职生免学费政策、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改革政策,引导全社会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择业观,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


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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