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秋学期末及2022年春节寒假及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园),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甘教明电〔2021〕54 号)精神和张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教发〔2021〕79 号)精神,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人物环境同查、同防和多病共防,依法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防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聚集性活动管控、强化常态预警监测、强化重点环节防控、强化防控责任落实,从严从紧科学精准扎实做好春节寒假及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 年秋学期末检测工作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测试,小学三四五六年级不进行统一抽考检测,学校按照县教育局统一时间安排,统一命题于1月12-13日进行期末检测,1月11-12日七、八年级进行抽考检测,1月11-13 日九年级进行联考测试,高中期末检测由学校自行安排。
二、寒假放假及春学期开学安排
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 2022年1月15日放寒假(幼儿、一二年级学生1月11日下午放假),16日起假,2月25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 2022年1月15 日放寒假,16日起假,2月17日开学;高三年级寒假补课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补课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落实落细相关防控措施,报属地疫情防控办审批备案。
三、“双减”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一)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引导家长积极配合,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不让孩子参加涉及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各类学科类培训,以及以“咨询” “文化传播” “一对一” “一对多” “家政服务” “住家教师” “众筹私教”等隐形变异形式违规开展的学科类校外培训。理性选择适度参加正规体艺、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均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悬挂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审批项目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睡眠时间,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培训负担。
(二)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假期作业,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可根据学生实际布置适量的寒假作业。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指导加强亲子交流,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寒假。
(三)丰富学生假期生活。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杜绝单一的学习方式和学习空间,客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引导学生科学制定节假日学习生活方案,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重劳逸结合、动静结合,增加科学、艺术、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内容,培养孩子实践能力,强化社会责任感,促进孩子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假期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学科类校外培训。
(四)开展假期托管服务。周末寒暑期托管服务是学校课后服务的延伸。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承担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工作。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调动招募优秀在职中小学教师、优秀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退休教职工、热心家长参与,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假期托管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以周末假期托管的名义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五)严禁有偿违规补课。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严禁各中小学在寒假期间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参加各类学科辅导、学科竞赛等活动,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班和培训班,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上课或兼课、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
(六)加强校外培训治理。按照“持续用力、巩固成果、消除盲点、提高水平”的总体要求,明确方向、理清思路、扎实推进、防范风险、有效引导,扎实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治理,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的目标。寒假期间县教育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严格日常巡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做到令行禁止,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 “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 “众筹私教” “研学”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
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从严落实防控措施。按照领导不变、组织不变、人员不变、责任不变的要求,坚持县教育局领导干部“联乡包校” “包片包校”及学校网格化管理制度,持续发挥学校、年级、班级、家庭四级校园防控工作体系和“教医协同医校结对”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作用,从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 “零报告”制度,从实执行“五个一律”等防控要求,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补足补齐防控短板。密切关注、及时推送省内外疫情相关信息,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做细学生群体、教师群体、后勤人员和学生家长及共同生活人员群体的健康监测,鼓励使用健康监测 APP 系统,组织师生员工每日健康打卡,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掌握健康状况。高度关注出国留学教职工及家属,特别是留学子女的出入境情况,及时向入境返丹人员讲清政策,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确保闭环管理等要求落实落细。
(二)分类严控人员出行。加强春节寒假期间干部职工及师生员工出行管理,非必须不外出。确需外出要严格落实“双报备制度”(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县教育局和户籍所在乡镇社区报告行程)要求。一是严格限制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市。二是严格限制发热病人、甘肃健康出行码“黄码”等人员出行。教育引导发热病人、甘肃健康出行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所在社区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三是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市人员来张来丹。要严格遵循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关注官方推送疫情信息,主动对本学校(园)在中高风险地市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提前要求其就地监测。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来丹,配合属地一律实行“14+7”管控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不少于7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居家健康监测7天 (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前的核酸检测要做到“双采双检、人物同检”;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来丹人员,配合属地一律查验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监测)。坚持疫情发生地人员非必须不外出,确需外出者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
(三)健全预警监测机制。各学校要做到摸清师生员工底数、实行每日健康监测、落实返岗申请流程及属地防疫标准、做好健康异常情况申报处置等,坚持每日排查“六种情况”(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情况;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情况;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情况;甘肃省出行健康码异常人员情况;接受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人员情况;其他有关疫情的重要情况),坚决做到“守好门、盯住人、管好物”,把牢疫情防控第一道关口。学校要申领推广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场所码”,鼓励使用门岗出入登记 APP 系统,做到出入信息精细采集、数据高效统计、重点人群预警。如有新冠肺炎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相关症状者,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社区、学校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对学校的安保、保洁、食堂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健康监测和有计划的核酸检测。加强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四)强化聚集活动管控。要切实落实省、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控聚集性活动的要求,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坚决做到“三严控、一减少”:即,严控会议、聚会等活动规模,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严控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集团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年会、聚餐等活动;严控大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活动。为了防止“两节”期间和寒假聚集性感染,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属地要求,要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聚集性活动,凡50人以上者,须在制定详细规范防控方案及预案的基础上,报属地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备案,做到举办聚集性活动时,必有活动报备、必有防控方案预案、必有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防控“盲区”和“漏洞”。
(五)强化重点环节管控。一是要做好有序放假离校。根据县教育局寒假放假安排和疫情形势,制定错峰放假具体方案,安排 学生分批次安全有序放假离校。二是要做好途中疫情防护。通过致广大师生家长一份信、班会、学校公众号推送提示等形式,教育引导师生加强离校返校途中防护,随身携带足量口罩等必要防疫物品,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保持个人卫生。主动配合交通场站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等工作,乘坐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三是要加强寒假值班值守。细致落实寒假留校师生疫情防控,按“一人一档”跟踪掌握留校师生健康状况。加强心理支持与疏导,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重点人群心理问题监测、预警、干预,确保校园和谐稳定。四是要做好校园卫生消毒杀。深入推进学校教学区、生活区、家属区及公共聚集场所环境整治,彻底清除积存杂物、废弃物、卫生死角,常态化做好重要部位的科学规范消毒,保持校园整体环境整洁、卫生。五是要做好开学准备。要按照县教育局开学安排,结合疫情形势提前谋划开学安排,按照“避峰” “错峰”原则,精准谋划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在 2022 年春季学期开学前,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环节为背景,至少开展一次实战应急演练。
(六)加快新冠疫苗接种。要高度重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强调接种义务和责任,加大适龄无禁忌师生员工的疫苗接种力度,倒排时限、责任到人、任务到天、压茬推进。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提高师生员工接种意愿,稳妥有序推进3-11岁无禁忌儿童学生疫苗接种工作,做到重点人群应接尽接。
(七)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要进一步健全指挥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在原有疫情防控组织架构的基础上,补充人员力量,健全响应快速、流程完整、保障有力的平急一体化突发疫情现场应急指挥机制,始终处于激活状态,保持 24 小时应急值守。一旦发生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完成平急转换。实行扁平化管理、一体防疫工作机制,建立每日例会制度,及时评估疫情发展态势和传播风险,对当日问题进行清单式反馈,建立整改台账,问题整改不过夜。
(八)开展集中检查整改。根据省市疫情防控督查要求,各学校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前,要认真对照要求开展自查,列出问题清单;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前,对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靠实整改责任,着力抓好问题整改;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前,对督查工作方案及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将专项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整改资料和工作总结上报县教育局岳祯老师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学校主要领导和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投入主 要精力推动落实,结合属地防控要求,制定本校本单位“两节”、 寒假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尽快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主动研究细化本校本单位防控细则,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师生员工要强化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引导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师生员工就地、就近过节,提倡电话网络拜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提高个人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三)强化执纪问责。县教育局将及时跟进监督,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以实地明查和督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反馈整改意见,督促其即知即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责任靠不实、方案不细化、任务不具体、履责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要严格倒查责任,一追到底,绝不迁就。对履行防控职责不到位、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不力、教师有偿违规补课、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无证无照培训,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山丹县教育局
2022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