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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燃气燃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06/2022-0020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开展;安全排查整治;通知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安全办
生成日期 2022-07-08 17:55:00 是否有效

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园)、民办幼儿园:

近期,全国燃气事故多发频发、明显反弹,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山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山安委办〔2022〕49号)和《张掖市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燃气燃油安全管理的通知》(张校安组办函〔2022〕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燃气燃油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学校燃气燃油使用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中小学(园)、民办幼儿园是燃气燃油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校园内燃气燃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燃气燃油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立即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及时整治学校、幼儿园燃气燃油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校用气、用燃油安全。

二、强化源头管控,做实安全管理

(一)实验室燃油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进一步健全完善实验室燃油、酒精及危险化学品试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燃油、酒精及危险化学品试剂购买、领用、处置、登记制度。规范设置、严格管理学校燃油及危险化学品储藏室,实行“五双”管理,严禁无关人员以任何理由进入危险化学品试剂及燃油存放场所;室外燃油罐需外加箱体保护并上锁,周围严禁明火、严禁吸烟、严禁堆放杂物,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泄漏检测报警、储藏室、储藏区、储存柜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良好。及时处置学校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试剂及废旧燃油。

(二)餐厅操作间燃气安全管理

学校、幼儿园提倡使用电灶,禁止使用酒精灶和其他液态燃料。燃气灶要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安装螺纹连接的不锈钢软管、调压阀、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燃具与管道的连接管不得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要与正规的燃气供应企业签订供应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确保用气场所的安全; 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要与各相关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罐装燃气在运输、使用、存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职责,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细化管理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一)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学校、各机构每月要对燃油燃气设施设备进行自查,邀请专业机构、部门定期进行专业检测,对不符合燃气燃油安全管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整治,实行清单管理、闭环销号,确保隐患排查见底、整治彻底,并形成治理长效工作机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内居民安全用气的指导服务,督促居民及时纠正存在安全隐患。

(二)认真排查整改。各学校、幼儿园要对食堂、实验室使用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酒精燃料及实验室危化品使用管理情况再次进行摸排自查,重点排查是否使用酒精灶,危化品储藏是否实行“五双”管理,危化品购买、领用、处置、登记制度是否落实,过期危化品处理是否得当。燃气管道是否使用不锈钢软管进行螺纹连接,是否安装调压阀、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燃气管道是否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是否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坚决整治使用酒精燃料、危化品管理不善、燃气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坚持整改完成一处、验收销号一处的闭环管理要求,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机制,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燃气燃油安全知识,对燃气燃油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燃气燃油使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督查考核。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师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清醒认识学校燃气燃油管理的重要性,各中小学(园)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的必查内容,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定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

请各中小学(园)将排查整治台账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22年7月8日、7月1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安全办。

联系人:杨德华            联系电话: 2913513

附件:山丹县学校燃气燃油及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台账


    

                                      山丹县教育局

                                       2022年7月1日

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燃气燃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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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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