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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发布机构:教育局 2023-10-08 11:34:24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甘教厅〔201556号)《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方案》(甘教厅〔201585号)《甘肃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张掖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要求,现将山丹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对象

本次注册人员为2018年完成首次注册教师及其他持有教师资格证符合注册条件而未注册的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师国家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招考教师以及甘肃省政府民生实事招考教师新入职在试用期人员不参与此次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首次注册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师风各项规定要求,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2.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被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首次任教人员申请注册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定期注册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师风各项规定要求,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2.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4.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或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360个培训学时;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进行一次定期注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定期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或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360 个培训学时者暂缓注册。达到规定学时后,在下一年度申请注册。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者暂缓注册,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二学年以内,恢复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达到注册条件的,在下一年度申请注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二学年及以上恢复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一年后,在下一年度申请注册。

3.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暂缓注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除外)。暂缓注册一年,暂缓期内考核合格,达到注册条件的,在下一年度申请注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期注册为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三、定期注册提交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申请人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复印件;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任教学校出具的注册期内近5年的年度考核证明;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继续教育证书);

7.身心状况可以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经中小学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病休的,须提供病休证明。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第12347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后重新申请的人员,应提交情形消失证明或者有关情况改正补充证明。各学校要据实出具聘用证明、年度考核证明、师德考核证明、教师培训证明等证明材料

四、注册程序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县教育局审核注册。

(一)符合注册条件的教师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网上办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右边的在线办理图标进入网上申报系统,遵循网上申报流程填写个人信息申请时,注册机构选择“山丹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现任教学校,其他信息据实填写待生成报名号后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连同定期注册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交任教学校。

(二)各注册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人提交的定期注册申报材料按要求整理装袋,注册教师提交的定期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1122日前内将申报材料及《张掖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证明材料》(附件1)、《张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花名册》(附件2)、《张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统计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集中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411办公室审核(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县教育局初审后提出注册初审结论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经县级初审、市级复核、省级终审后,由初审机构依据终审结果,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签署注册意见,并将该申请表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初审机构归档保存;同时,向上级部门申请打印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制发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贴,在《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粘贴并加盖公章,注册工作结束。

五、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工作时间段为:108-1115日。

(二)学校审核的工作时间段为:1115-1117日。

(三)县级初审(公示)的工作时间段为1118-1130日。

(四)市级复核的工作时间段为121-125日。

(五)终审时间:126-1220日。

六、其他事项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本公告发布后,各学校应尽快通知教师关注公告内容并及时查阅,避免错过报名时间。对网上注册的教师,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程序,严格审核教师注册材料,认真做好学校注册工作。

(二)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的,各学校应退回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在期限内补齐材料,逾期未补齐材料的,视为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

(三)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以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定期注册问题,并对照处理,也可咨询县教育局。

(四)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五)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教育行政部门应给予警告,并视情况暂缓注册二年或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合格的,撤销注册。

(六)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联系人:史禄    联系电话:2913503  18093653218

附件:1.张掖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证明材料

2.张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花名册

3.张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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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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