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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索引号 6207250003/2022-0003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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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2-01-26 11:11:14 是否有效

山丹县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2022年1月17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上

山丹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复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山丹县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四个方面的内容),请予审议。

一、全县国有资产总体状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县136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22.92亿元,负债总额3.56亿元,净资产总额19.36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 10.75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2.17亿元。

(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0年年末,纳入我县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年报的县属非金融国有企业共17户(包括4个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38.0亿元,负债合计29.1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9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76.6%;实现利润总额-4071.7万元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县属金融企业承信担保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8835.2万元,负债合计3283.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552万元,平均资产负债率37.16%;实现利润总额94.84万元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

截至2020年底,全县国有土地面积23.04万公顷(不含马场);矿产资源总量为2053.96万吨;国有林地总面积148.89万亩、草地总面积338.27万亩、湿地总面积18.91万亩;水资源总量为1.5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0.9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0.59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严格固定资产配置管理。一是参照《张掖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2017年制订的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进行了修订,并经2020年县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二是认真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根据全县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和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预算、职能、资产存量及人员编制等情况,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进行审核,严格资产配置行为,防止重复和超标购置,节约了财政资金。

2.加强国有资产处置及收入监管。按照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申请的无偿调拨、出售、出让、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事项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履行报批手续,严把“审批程序、资产评估、公开拍卖、收入管理”关口,做到依法依规运作。同时,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将国有资产收益全部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3.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根据2020年2月24日县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精神,将原山丹宾馆等4宗闲置房地产依据评估价值以3188万元协议出让给县农投公司,将全县国有闲置及出租资产27宗以评估价值6602.74万元、县现代农业试验示范中心国有资产以账面价值7965.6万元、县园艺场国有资产以账面价值345.34万元划转给县农投公司统一运营管理增强企业投融资能力,确保资产效益最大化,促进县域经济稳健发展。

4.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2018年底推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完成系统数据治理后,在每年资产年报编报过程中,各单位又对资产系统数据进行全面的核实、补充和完善,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与单位财务报表、决算报表相衔接,进一步健全了系统数据体系,为推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动态化、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打好坚实的基础。

5.扎实做好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根据省市财政和国资部门通知要求,组织各部门、单位认真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全面摸清政府“家底”。按照《中共山丹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认真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四个专项报告并经县政府审定,于2020年11月13日县十八届人大常会第31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山丹县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6.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自2019年实施《政府会计制度》以来,通过下发通知和举办全县政府会计制度培训等方式,明确单位要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要求,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等资产分类登记入账。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类资产的会计核算,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完整。全县涉及公共基础设施的部门主要是交通运输、住建和水务等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已对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交通基础设施进行了统计,从2021年逐步登记入账;县住建局已对部分市政基础设施进行了登记入账;县水务局的水利基础设施主要由4个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水管处(所)管理和登记入账,以上4个单位填报的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不属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填报范围。

县文体广旅局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强化文物保护、研究、展示和利用,建立健全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可移动文物保管、借阅、保密等制度,推进石窟寺、长城、古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展示工程,改善文物保存环境,提升保护利用水平,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适度利用好文物资源,将丰富的文物文化资产优势最大限度地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我县文物文化资产由于无法计价,均未登记入账。

(二)企业国有资产

1.落实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绩效薪酬考核制度。根据《山丹县县属国有投融资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山丹县县属国有投融资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暂行办法》精神,年初由县委组织部抽调县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由县财政局牵头,对县交投公司等6家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等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2020年11月县委办、政府办联合行文公布了2019年度县属国有企业绩效薪酬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执行。

2.做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一是根据省市关于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县加快工作进程,积极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与7户中央及省属驻丹企业签订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4722户已全部维修改造完成,总投资6214.202万元,并完成了省级清算工作。二是根据省市关于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成立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山丹县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截至2020年底,共接收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20户,接收退休人员3393人,接收人事档案3393份,其中党员740人。我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并完成省级清算工作,共申请资金88.22万元,现到位资金48万元。

3.完成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偿工作。根据省市清欠办相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2户国有企业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月报告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实时跟进清欠工作落实进展情况。经审计,县交投公司和县金地润园公司共拖欠民营企业14笔欠款,欠款总额12186.46万元,已于2020年7月全部完成清偿工作。

4.认真落实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疫情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政策,在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类经营用房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商户适当减免房租。截至2020年12月底,有23家国有单位为174户中小微企业和商户减免了3个月房租,减免房租金额共计77万元。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我县监管的金融国有企业为山丹县承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在市县两级的大力支持下,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县良种繁殖场共同出资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5200万元。该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由政府出资支持、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为全县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是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担保试点机构。自成立以来,该公司规模不断壮大,担保业务量不断增加,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层次不断加深,在促进担保业的发展和融资性担保业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20年12月底,该公司为54家企业进行担保,共计担保金额15831万元,收取担保费152.86万元。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

    1.健全完善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一是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制定出台《山丹县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健全完善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将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占补平衡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畴,形成了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格局。二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制定《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形成了矿山管理常态化机制,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努力推进自然资源“多规合一”,制定《山丹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三条线”评估调整及划定工作,编制完成《山丹县城镇开发边界试划研究报告》;推进“两规一致性处理”工作,完成《山丹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调整方案——两规一致性处理》;持续开展自然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工作。四是切实完善自然资源审批制度,严格矿业权准入管理制定,进一步推动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

2.顺利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工作。历时3年多,累计勾绘地类图斑总数11.2479万个,举证图斑1.7401万个,全面完成我县国土“三调”工作任务。制定的《山丹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及五年工作计划(2019-2023年度)》,已经县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实施,我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全面启动。

3.持续深化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县乡(镇)村三级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121份,明确了保护范围、面积、要求及责任单位等。二是积极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式转变,2020年共审批建设用地7宗,面积165.9490公顷。三是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植被恢复生态效益,2020年纳入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83.94万亩、下达全县公益林补助资金865万元,每年落实发放草原补奖资金995.9949万元。四是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2020年共颁发取水许可证873个,年许可取水量16459.1万立方米。

4.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一是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频次和力度,2020年开展巡回检查12轮次,检查矿山企业和用地现场233处,发现违法用地、违法采矿行为35起,立案查处35起,收缴罚没款46.74万元。二是严肃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全县共清理“大棚房”问题3宗,均已拆除到位,恢复耕种。三是扎实推进矿山复绿行动,投入治理资金1651.48万元,治理面积335.78公顷。严格落实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和保护区外围区域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整改工作要求,全面完成了整改任务。四是有效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通过总量控制、经济调节、计量监控等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水量384万立方米,不断减少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确保超采区治理效果。五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建立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目标任务台账,印发考核实施细则,在大气、水、土壤以及重点环境领域合力攻坚,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顺利通过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成效考核。

5.全面深化国土领域“放管服”改革通过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进一步优化完善审批流程;重新梳理办理要件、流程、时限等内容,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合并办理、网上审批”,努力实现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在上级财政、国资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国有资产管理不断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和完善,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新要求的出台,我县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办法已不能满足当前实际工作需要,需结合实际适时进行修订完善。部分单位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为未按财务要求及时对已竣工项目办理决算入账,未按统一标准进行固定资产计价核算。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登记入账的较少,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方面有待加强。

(二)企业国有资产

一方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企业党建薄弱,缺乏经营性企业管理人员。在县属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暴露出了部分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等履行职能弱,董事会、监事会不能充分发挥职能的问题企业党组织机构不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不到位企业管理人员缺少管理企业的手段和经验,人才匮乏,尤其是高级经营人才严重短缺,对下一步企业如何发展缺乏认识,没有思路,创新意识差,严重制约企业的发展壮大

另一方面,县属国有企业规模小,经营结构单一,经营效益低下。我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小,缺乏龙头企业支撑,发展壮大难度大。多数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受政策和市场变化影响大,整体竞争力弱,对经济社会尤其是全县税收贡献小。主要体现在制约因素大、增值空间小;产业化发展滞后、产业链不长;融资能力弱、融资渠道狭窄,缺乏持续的融资渠道,融资成本高,制约了公司的投资发展;部分公司缺乏自身造血功能,资金使用效率偏低,缺少对企业长期经营的思路。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

一是自然资源基础数据不统一。当前各类自然资源分属不同部门主管,且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有效衔接机制,工作基础和进展不平衡,存在管理分散、交叉重叠、缺位遗漏、数据不统一等问题,导致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开展较为困难。

二是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有待整体规划。各部门管理规划不协调、管控功能弱、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较为突出,需统一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实行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统筹开发保护,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强化规划法律效力,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监测预警,进一步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三是自然资源恢复治理工作亟待统筹加强。自然资源恢复治理涉及多个部门,系统性、整体性、专业性较强,相关政策配套需进一步完善。

四是山丹马场管理体制不顺。虽在山丹马场设立了自然资源管理分支机构,但无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人员、经费等均由山丹马场负责,导致山丹马场自然资源管理职能职责无法履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县对山丹马场的自然资源管理承担着直接责任,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却很难介入,对于山丹马场的管理权限一直难以界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国有资产管理到位,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一是严格资产配置管理。认真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按照我县资产配置标准,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职能、采购计划和资产存量等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本单位内设机构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数量,防止重复和超标准配置。优化资产配置管理审批流程,财政部门对单位因特殊办公和业务需要而超标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进行专项审批。二是加强资产使用管理。加快盘活资产存量,优化资源配置,把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的资产调剂到需要的单位。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是规范资产处置管理。严格要求各单位对产权转让、无偿调出、出售、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事项,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得越权擅自处置。四是加强资产收益管理。重点加强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资产收益收缴实施“收支两条线”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收入流失。

(二)深入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

一是加快构建现代企业体系,依法依规、一企一策制定完善公司章程。制定完善县属国有企业章程管理办法和国有独资、控股公司章程指引,完成县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修改。研究制定县属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实施方案及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办法、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等文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对董事会重大事项决策合规性审查、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等制度,更好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作用。按照国有企业标准化党支部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把县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与企业自身发展目标相融合、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相融合、与企业文化相融合、与企业制度建设相融合,持之以恒地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交流力度,提高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队伍素质能力。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对企业紧缺的特殊管理人员委托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四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推进现代企业各项制度建设,切实维护股东权利,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动自然生态空间系统修复

一是充分利用全县“三调”数据库,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形成真实的自然资源基础数据成果,加快推进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明确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规模和数量,形成全县国有自然资源“一张图、一套数”。二是一步探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的实现形式,依据国家各级代理行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清单,落实我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保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自然资源资产、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三是快完成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国土空间实施统一管控,维护山水林田湖草沙冰命运共同体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四是依托市场化配置,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资产审核制度、开发利用标准体系和产业准入政策,将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水平和生态保护要求作为选择使用权人的重要因素并纳入出让合同。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自然资源资产流转顺畅、交易安全、利用高效。五是坚持“谁破坏、谁补偿”原则,建立健全依法建设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和压覆矿产的占用补偿制度,落实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产权安排,激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

(四)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建设,配齐配强领导和工作人员力量,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到位。各部门和单位在现有机构编制条件下,明确专门负责资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明确资产管理岗位的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将部门和单位承担的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素质,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国有资产管理队伍,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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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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