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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通告

发布机构:公安局 2020-06-23 14:30:00

广大居民朋友:

国务院决定将于2020年11月1日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全面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规范户口管理,进一步提高人口数据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唯一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为准确、详实的户籍数据,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张掖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全面解决全市户籍管理中存在的应销未销户口、重复户口、人户分离、空挂户、无户籍、户籍项目差错等问题,切实保障每位公民依法登记一个户口,实现实有人口全部登记,登记人口户籍准确的目标。

二、整顿内容

1、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6〕63号)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149号)等文件精神,由无户口人员或监护人主动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办理户口登记。

2、全面清理应销未销户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死亡、服兵役、出国境定居的,本人或近亲属应当主动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死亡、服兵役、出国境定居等应销未销户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注销户口。

 3、全面清理重复户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只能拥有一个户口,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两个或两个以上户口的,均属违法行为,必须注销非法取得的户口。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户口的,应当主动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4、全面清理人户分离、空挂户口。实际居住地与户籍登记住址不符、空挂户口居民应当主动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住址变更。户口在集体户符合家庭户落户条件的居民应当主动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户手续。

5、全面清理户籍项目差错。户籍登记项目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本人或监护人应当主动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更正手续。

6、全面查处涉及户籍违法犯罪。死亡公民的亲属或重复户口本人不主动注销户口,且领取国家各类补助、保险或进行就业登记的,公安机关将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属于公职人员的同时通报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户口整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位公民切身利益,请广大居民朋友及时查看自己的户籍信息,存在上述情况的,应尽快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户口整顿期间,将有工作人员采取上门入户、电话联系等方式核对您的户籍信息,请您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


咨询(举报)电话

张掖市公安局       0936-5999182

甘州区公安局       0936-5918038

肃南县公安局       0936-6126698

民乐县公安局       0936-4424938

临泽县公安局       0936-5953699

高台县公安局       0936-6633498 

山丹县公安局       0936-5919035


                                   张掖市公安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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