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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公安局关于山丹城区道路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通告

发布机构:公安局 2024-05-06 11:37:24

山丹县公安局关于山丹城区道路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行车秩序,减少大型货车在城区内通行中造成的交通安全隐患以及噪音尾气污染,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县城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山丹县公安局决定自2024年5月10日零时起,全面禁止货车在城区道路通行,届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1、山丹县城区(S590线以西、滨河路以北、永宁路以东、G312线以南)所有道路。

2、山红公路(东门五岔路口至长城新村铁路道口)。

二、禁行车辆类型

中型、大型、重型载货汽车(黄牌)、轻型自卸货车(蓝牌)。

三、禁行时间

1、危险货物运输车24小时禁止通行;

2、工程运输车6:00-22:00禁止通行;

3、城市物流配送车(轻型货车)允许24小时通行;

4、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除高峰时段(7:30-8:40、11:40-13:00、14:00-14:40、17:40-20:00)外,其他时间正常通行;

四、绕行路线

过境中型、大型、重型载货汽车、轻型自卸货车(蓝牌)

可以通过G312线、S590线、仙堤路、滨河路、永安路、焉支西路(永安路口至国道312线)段、双拥路南段、平安路绕行。

五、特别通行办理

对特殊情况需在禁行时间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必须在山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办理《货车入城通行证》,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办理。并在规定时间、线路通行。

(一)城区建设工程施工中混凝土搅拌运输、渣土运输等货运车辆,根据工程合同、工程量、工程地、拟定通行时间、路线,经交警大队审核批准、备案后核发《货车入城通行证》。

(二)城区内工程施工、市政抢修、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园林绿化等作业的大型货运车辆,由车辆驾驶人持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货车入城通行证》,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三)其它禁行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驶入禁行区域的,经山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批准,可在规定时间、路线临时通行。

(四)驶入禁行区域的中型、重型、大型货车严禁鸣喇叭。

六、处罚依据和标准

违规驶入禁行区域及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的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特此公告。


                                         山丹县公安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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