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开展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26/2021-0008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1-12-16 19:03:15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开展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股室:
现将《山丹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山丹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山丹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山丹县交通运输局
开展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张掖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办公室印发2021〕42号)、《山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山安委办[2021]54号)要求,为深入吸取近期国内燃气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 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一步排查燃气运输环节的薄弱点和 梳理需要突破的重点,增强工作举措针对性,通过深入开展燃气 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燃气运输管控,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针对近期国内燃气事故,深入分析安全形势,聚焦突出问题,依法加大燃气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燃气运输违法经营行为;燃气运输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燃气运输车辆驾驶人不随车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安全卡;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关闭装置在运输过程中未处于关闭状态;危险货物承运人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未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上限定的介质承运危险货物等问题。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使用瓶装燃气的管控,严禁使用普通货车、私家车、摩托车等运输瓶装燃气。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1月底)。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根据辖区燃气运输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际情况,分析重点、难点工作,开展自纠、自查、自改,形成工作闭环机制。
(二)检查整治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组织专门力量,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从事燃气运输的车辆开展排查整治,使用货车运输燃气的,必须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使用货车配送瓶装液化石油气。开展专项检查中,要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和完善排查整治台账,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要采取定点检查与到运输集散地检查相结合的稽查方式进行检查。
(三)总结督查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整治机制。要加强监管范围内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2021年12月25日前报至市局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督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三微一端” 等各类媒体,加强公众燃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 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任务、细 化责任、实化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违规运输燃气处罚和打击取缔力度,强化燃气运输的安全监管,在监管执法中发现涉 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三)认真履职尽责,务实抓出实效。要按照工作职责,拿 出针对性强、整治有效的措施方法,并建立燃气运输环节安全生 产管理长效机制,使之始终贯穿于全年乃至今后长期的管理工作 之中,常抓不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
山丹县交通运输局
开展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生龙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梁俊民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史思进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杨绍玮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 张忠仁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二队队长
高衡山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队队长
王多刚 县交通运输局安全和运输管理股股长
许耀权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
张建祯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
周 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
冉建明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
张建华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梁俊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史思进、杨绍玮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