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张掖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3年行业协会商会
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甘肃省民政厅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张掖市发改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张掖市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张发改价格〔2023〕7号)及《张掖市民政局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张民函〔2023〕13号)要求,制定《张掖市2023年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23年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
3.《县(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张掖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
2023年行业协会商会
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不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监管,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甘肃省民政厅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张掖市发改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张掖市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张发改价格〔2023〕7号)及《张掖市民政局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张民函〔2023〕1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把落实“三抓三促”行动同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围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省市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从严监管、综合施策、强化治理,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探索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机制,为减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加快发展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规范合法合理收费。各县区民政局要重点围绕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表决方式、基本服务项目设置、票据使用、收支管理等内容,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不断提升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管理规范化水平,坚决履行好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监管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管理,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实现合法合理收费。持续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格约束收费行为,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持续纠正违法违规收费。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关于“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等要求,对当年所有收费项目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建立年度收费自查整改台账,确保所有自查发现的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各县区民政局要结合年检年报等工作指导本县区行业协会商会按上述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三)持续帮助企业减负纾困。支持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精准有效反映行业诉求,帮助会员企业争取税费减退、社保费缓缴、水电气费缓缴补贴等有针对性的帮扶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贡献力量。
(四)持续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各县区民政局要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入口把关,从登记源头明确行业管理部门指导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督促指导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力度,继续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抽查检查,提升抽查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发现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处置。
三、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8月)。各县区民政局要指导本县区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整治任务,对2023年全面收费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并做好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阶段,对不主动整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行业协会商会,要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整治任务对2023年全面收费项目进行自查,结合实际填写《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2)并形成收费自查报告。
(二)抽查检查阶段(9月至10月)。各县区民政局要利用年度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论,结合投诉举报线索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集中抽查检查,重点检查整改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对检查发现未整改到位的乱收费问题,逐一列出清单,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确保问题整改清零。
(三)分析总结阶段(11月)。各县区民政局在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基础上,结合抽查检查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治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更为有效的办法和举措,并对乱收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主要包括治理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民政局和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深刻认识治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对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各项任务贯彻落实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二)扎实安排部署。各县区民政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处理渠道,建立问题处理台账,认真组织实施,始终保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民政局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讲政策,提高群众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政策的知晓度,并及时曝光顶风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负面典型,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形成震慑。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区民政局要及时汇总本县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情况,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对照整治任务及时完成自查自纠。各县区民政局和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于8月中旬前将《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2)、《县(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收费情况自查报告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先进典型、曝光的反面典型,以及相关部署、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可结合实际形成工作信息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