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索引号 | 6207250037/2018-5457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17-11-10 11:41:27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4〕24号)精神和《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山丹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山丹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隶属山丹县审计局管理,副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加强调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三农”资金审计活动中影响资金审计效能的问题和行为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山丹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三农”资金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监督检查“三农”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
3.发现违反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4.配合相关部门查出涉及“三农”资金案件等工作。
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山丹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管理岗位5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名(其中:设副主任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山丹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山丹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