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镇永宁社区——山丹县就业创业政策宣传问答
山丹县就业创业政策宣传问答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1.哪些人可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
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 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其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投资少、风险小、有效益、具备还贷能力;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应信用良好、有固定居住地。
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中央政策的创业担保贷款的自主创业人员,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超过5万元(含信用卡消费)其他商业贷款。
对不符合中央政策的创业担保贷款的自主创业人员,可以申请地方政策的创业担保贷款。
4.小微企业担保贷款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含新招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贷款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5.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行业是怎样限定的?
答: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行业是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子鼓励外的所有行业。
6.办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答: (1)借款人向创业项目所在地乡镇(社区)提交《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明等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反映借款人基本信息、经营状况、借款金额、期限、用途及还款方式等事项。
不同类别借款人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须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②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须持有复员转业退役相关证明;
③刑满释放人员须持有刑满释放相关证明;
④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须持有《毕业证书》;
⑤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须持有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
⑥返乡创业农民工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劳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⑦网络商户须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且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注册;
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须持有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⑨上述人员合伙创业还须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2)县人社局按规定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向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推荐。
(3)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配合经办银行对借款人创业项目的有关情况、信用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 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经办银行分别与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借款人签订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对不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说明原因,需要补充完善手续的应一次性告知借款人。
7.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答: (1)借款企业向注册地的县人社局提交申请:《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企业资质证明、职工花名册、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劳动合同等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反映企业基本信息、经营状况、借款金额、期限、用途及还款方式等事项。县人社局按规定对借款企业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向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推荐。
(2)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配合经办金融机构对企业有关情况、信用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经办金融机构分别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企业签订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企业发放贷款。对不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及时通知企业并说明原因,需要补充完善手续的应一次性告知贷款企业。
8.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期限多久?
答:经办银行对符合中央政策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
符合地方政策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
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9.创业担保贷款能申请几次?
答:符合中央政策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符合地方政策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享受2次财政贴息贷款(包括中央政策的贷款) 。
10.创业担保贷款财政如何贴息?
答:符合中央政策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符合地方政策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县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础利率的75%予以贴息,剩余部分由借款人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