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丹县委办公室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丹县防范河湖水生态环境 风险隐患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17/2021-00402 | 发文字号 | 县委办字﹝2021﹞74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1-11-22 16:36:16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各单位:
现将《山丹县防范河湖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山丹县委办公室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山丹县防范河湖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省、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补齐河湖管护突出短板,消除河湖管护风险隐患,着力解决我县水害、缺水、水脏、水浑、水乱象、水监管等“六水”问题,根据《张掖市河湖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工作方案》(市委办字〔2021〕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河湖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筑牢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以坚决贯彻河湖长制为河湖治理和岸线资源保护的重要抓手,以着力解决“六水”问题为创造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重要保障,统筹改善水环境、防洪保安全、供水惠民生等多方面需要,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及干支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面推进防范河湖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重点工作
(一)着力解决“水害”问题,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1.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气象服务组织领导责任,聚焦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御、粮食安全等关键点,严格落实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责任,实时掌握雨情、水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发挥好“消息树”“发令枪”作用。强化乡镇、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着力加强对灾害天气过程的研判,不断提高预报预警的准确率和提前量,充分发挥预警先导作用,坚决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强化值班值守与部门联动,全力做好水旱灾害应急救援保障工作。(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2.大力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防灾减灾项目,不断提升全县水灾害防御能力。(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3.扎实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个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同时,对全县纳入管理的水库、防洪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城市排水管网等进行汛期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灾害风险隐患。加强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张掖市矿山救护大队花草滩中队、蓝天救援队山丹中队等救援力量的沟通衔接,切实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险情,能够快速出动,第一时间投入救援现场。定期清点摸排应急储备物资,加强编织袋、钢筋、雨衣、雨靴、救生衣、铁锹、砂石料、铅丝网片、发电机等主要防汛物资储备,并与驻丹部队、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签订《山丹县军地应急救援联动协议》,与特种车辆租赁公司、大型超市签订《山丹县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储备租赁协议》和《山丹县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协议》,确保发生灾害时,能够迅速有效调集。(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4.加强旱情预报预警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旱灾风险防控,统筹抓好抗旱保灌、城乡供水及生态用水保障。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日常演练,增强避险意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县气象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二)加快解决“缺水”问题,力争实现水资源供需平
5.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全面加强取水用水监管,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切实履行对山丹马场水资源管理的主体责任,对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把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水集约转变,严格控制取水规模,对其自建水资源取用水设施进行监控和地下水监管,完善取用水计量监控体系,实现山丹河流域(含山丹马场全境)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6.深化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全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乡节水降损,积极开展节水企业、节水单位、节水学校等节水载体建设。强化节水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节水、护水的良好风尚。(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各单位)
7.支持南水北调西线河西补水工程,按照创建“山丹河及西大河流域以水定地、以水定产、量水而行示范区”的目标要求,合理规划人口、城乡和产业发展。配合省上完成山丹河及西大河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加快山丹河上游河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尽早发挥效益。(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文体广旅局、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8.坚持“三生”统筹,优化生产力区域布局,根据我县水资源条件和生态保护需求,推动农业生产绿色转型,加强农村污染治理,促使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相得益彰,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活生态生产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9.明确生态流量保障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制定务实管用的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健全河湖生态流量管理责任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做到目标明确、监管到位,根据自然气候条件,做好白石崖渠首及水库水量下泄工作。(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三)大力解决“水脏”问题,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成果
10.全面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认真落实入河污染源整治任务,定期开展马营河断面水质监测工作,确保马营河流域地表水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11.实施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严格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保障城乡居民供水用水安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12.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提标改造,加强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13.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结合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与尾菜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与秸秆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14.加强工业园区及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山丹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积极探索降雨期间适用的快速净化措施,加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提升污水处理水平。持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技术力量,不断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园区办;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四)持续解决“水浑”问题,长效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15.持续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有效减轻水土流失。规范水土保持项目方案审批,强化水土保持自主验收与核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16.深入贯彻黄河战略,切实抓好沿山浅山区人工造林质量提升、马场草原生态保护、人工增雨雪等工作,不断提高森林草原覆盖率和水源涵养能力。(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17.立足生态区域流域性特点,实施河湖系统修复,提高河湖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组织实施新一轮山水林田湖草冰沙综合治理修复、“一园四带”造林绿化建设,全面完成营造林和治理退化草地任务,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和全域生态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县林草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五)深入解决“水乱象”问题,筑牢水域生态安全屏障
18.对河湖库渠、山洪沟道进行全覆盖排查,集中整治围垦河道湖泊、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作物等“乱占”问题,保障河道行洪安全。(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19.推动问题整治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坚持抓大不放小,实现河湖全覆盖。结合农村“垃圾革命”提升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大力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弃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等“乱堆”问题,不断改善河湖面貌。(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20.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严厉整治“乱采”问题,重点对砂石料加工堆放占用河道等问题进行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效应。(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21.着力整治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
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等“乱建”问题,严厉查处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确保河道行洪通畅。(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检察院;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六)从严解决“水监管”问题,扎实强化监管效能
22.各级河湖长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不严不实不细、巡河湖流于形式、责任落实存在差距、压力层层递减、防线层层失守等现象,真正打通河湖长制“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河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23.创新探索新的河湖巡查监管方式,在人工巡查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提升河湖巡查监管信息化水平,确保各类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24.加强河湖管护专业人员及技术力量,特别是配齐配强巡河员、护河员、保洁员,稳定基层河湖管护队伍,满足现阶段河湖管理工作需要。(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25.聚焦重点领域,严格执法监督,通过行业执法、专项执法、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严肃查处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影响河道安全等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重大涉河湖违法问题和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农发山丹马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把河湖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整治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细化任务分工,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强化责任担当。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与相关单位密切沟通配合,共同抓好落实。配合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加强与牵头单位之间的沟通衔接,合力打通堵点难点,坚定不移推动河湖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乡镇、中农发山丹马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推进辖区内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狠抓督导检查。县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检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各乡镇、中农发山丹马场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作为、乱作为、落实不力、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各牵头单位于每年12月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县河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