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动态 山丹概况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事业单位法人年报

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山丹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

发布机构:民政局 2021-03-19 09:38:56

                                                              


                                                统一社会信用代

                                               126222260672226792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山丹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

刘希堂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山丹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

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开展文明殡葬、绿色殡葬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习,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管理辖区内殡葬工作,管理、监督、检查辖区内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工作,依法制止和处理毁坏公墓区建设、绿化和墓地设施及违规修墓、乱葬乱埋的行为。

山丹县北大路统办2号楼

法定代表人

刘希堂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山丹县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

      8

网上名称

山丹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0年度,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上下层层聚力,创优殡葬改革工作环境 山丹县作为甘肃省唯一一个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县,省市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省、市民政部门多次深入山丹县进行检查、指导,就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民政部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第31蹲点调研组在山丹县蹲点调研期间,两次对我县的殡葬综合改革情况和殡葬工作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山丹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山丹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汇报,带队深入基层乡镇督促检查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期间,出台了《山丹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试点任务、工作进度、部门职责,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为组长的山丹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县8个乡镇相应成立了殡葬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定了专人负责,层层分解任务,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已建立。

二、加强宣传引导,转变思想观念,创优殡葬改革舆论环境 转变千百年来的丧葬陋习,树立文明、健康、绿色、科学的殡葬新风,必须立足于思想教育,大力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为此,山丹县把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舍得花时间、花经费、花精力。一是多次组织召开殡改会议。自殡葬改革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各乡镇多次召开相关动员会、推进会,层层进行了动员部署。二是由统战部、文明办、民政局等单位先后组织从事殡葬服务行业人员和殡仪服务单位,召开了两次专门的殡葬改革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引导他们从传统的殡葬思维中走出来,成为殡葬改革政策的宣传者、执行者。三是充分利用微信、新山丹等网络媒体,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通告、发放倡议书、播放专题片等形式,在重点祭祀日大张旗鼓地、不厌其烦地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政策法规,教育群众转变观念,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殡葬改革。四是注重发挥全县117个基层红白理事会引导群众在办理婚丧事务中的宣传、引导作用,将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纳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评选范围,并作为乡村文明行动和乡村振兴重要内容,通过村规民约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五是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以宣传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的典型案例来引领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以此提高党员干部对移风易俗的认知度和支持度,进而推动全县殡葬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完善殡葬设施,提高服务能力,创优殡葬改革服务环境 殡葬改革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健全完善殡葬基础设施是头等重要基础性工作。为了推进我县殡葬改革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山丹县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规范殡仪服务,创新工作思路,创优殡葬改革服务环境。 (一)加大资金投入,狠抓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山丹县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要求,将殡葬改革列为重点事项,积极谋划建设殡葬基础设施,累计投资约7500万元,对全县的殡葬设施进行了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得到加强,乱埋乱葬现象得到控制,文明殡葬观念逐步树立。一是县财政投资约3000万元,建成占地面积90万平方米山丹县龙首山公益性公墓,已建成投入使用。按现有城镇人口和死亡率计算,可供逝者安葬80年。二是县财政投资约1800万元,建成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的山丹县殡仪馆(带火化设施),配套建设广场6000平方米,硬化场地40000平方米,采购配置火化炉2台,三门冷冻柜、瞻仰台等殡葬设备31台套。三是投资606万元建成建筑面积3001.5平方米的山丹县公益性骨灰堂,设计骨灰存放格位约1万个。四是投资1200多万元,完成了墓区22公里的道路硬化,硬化面积10000多平方米,新植各类苗木12万余株。五是投资300万元建成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的殡仪服务中心。六是投资140万元,采购殡仪馆火化炉尾气处理系统1套,祭祀焚烧炉1400套。七是投资240万元建成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殡仪吊唁大厅5间。八是规划建设节地生态安葬墓园20000平方米,种植苗木8万余株。九是划定农村集中安葬区7个。通过以上殡葬基础设施的建设,全县殡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得到提升,群众的殡葬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创新工作思路,引入市场化机制竞争性提供殡仪服务。根据山丹县人口分布和城区规划,逐步优化和完善殡葬服务准入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竞争性领域和环节向市场开放,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出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式有序参与殡葬中介服务。目前有山丹县天堂园殡葬服务中心、山丹县升仙苑殡葬服务公司和山丹县最后一站丧葬服务公司3家民营企业参与了提供全县的殡葬服务,有效解决了殡葬领域公共财政投入不足、资源配置不高的问题。同时,极大方便了丧属,既有效解决了在城区乱搭灵棚扰乱公共秩序的问题,又保护了城区环境,赢得群众的普遍赞许,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提升了全县殡葬服务能力,稳步推进我县殡葬改革。

四、坚持问题导向,健全政策体系,创优殡葬改革发展环境 近年来,随着殡葬事业的有序发展,我县结合县域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逐步健全完善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从政策体系入手,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规范了殡葬管理,有效改善了殡葬改革发展环境。一是山丹县龙首山公益性公墓建成后,出台了《山丹县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二是针对重点祭祀日在城区无固定场所和设施乱焚乱烧的问题,出台了《山丹县关于开展城区主要道路焚烧纸钱抛洒祭品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开展了多次城区主要道路焚烧纸钱、抛洒祭祀品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三是按照我县深化改革委员会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我县全国殡葬改革试点县成果,增强殡葬改革动力,激发新时代殡葬事业发展活力,拟定了《山丹县关于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推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即将印发实施。通过逐步健全完善我县殡葬管理政策和加以实施,殡葬管理效能显著提升,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运营模式步入正轨。

五、加强殡葬监管,规范殡葬行为,创优殡葬改革法治环境 新时期殡葬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就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这主要突出在法治环境上。为此,我县从成立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着手,从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加强殡葬监管,规范殡葬行为做起,全面优化殡葬改革法治环境,为殡葬改革的深入推进夯实了基础。 (一)健全监管执法体制和管理服务体制。先后成立了山丹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山丹县殡葬服务中心,分别核定事业编制4名、6名,并在坚持依法殡葬、依法管理服务的基础上,厘清了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监管责任,明确了职责分工,齐抓共管的局面已形成。 (二)加强殡葬监管,整治乱埋乱葬。按照遏制增量的原则,印发了《山丹县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张贴了《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私建墓地乱埋乱葬的通告》,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源头管控,拓宽信息渠道,严厉查处新建或旧墓翻新等行为,坚决遏制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城乡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工业园区)新建坟墓增量。同时,印发了《关于开展三沿六区坟头墓地专项整治的通告》,在全县开展坟头墓地专项整治,鼓励群众自愿通过降低坟头高度或不留坟头、立碑平卧方式就地平整坟头、矮化墓碑(坟头、墓碑地面高度不超过0.4米),平整、搬迁后的墓地不在遗留照壁、围墙、文笔塔等附属建筑。并配套下发了《山丹县坟头墓地集中整治补助标准的通知》,2020831日完成坟头平整的,按每座600元标准补助(不分单双),2021430日完成坟墓搬迁的,双人坟、单人坟分别按每座1600元、1200元的标准补助。并对搬迁到龙首山公益性公墓的,免除公墓墓地费。至目前,已完成平整坟墓4002座,搬迁66座。 (三)党员干部带头,深化移风易俗。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深化移风易俗的通知》,文件下发后,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党员、干部带头,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已经形成,自觉抵制各种丧葬陋俗,做殡葬改革的引领者、实践者、推动者的表率作用发挥明显。一是带头宣传引导,倡导殡葬改革。全县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宣传国家殡葬法规和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各种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对丧事活动中的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做到了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二是带头文明治丧,推行丧事简办。党员、干部带头弘扬孝老敬老风尚,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将丧事活动由原来的5天改为3天。并大力提倡和带头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现代绿色祭扫形式,教育和引领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向注重精神传承转变。三是执行丧事报告制度。全县党员、干部亲属逝世后,严格执行丧事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报告,其他党员、干部向所在党组织和单位报告,并将办理丧事时间、安葬地点列入报告内容,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四是带头移风易俗,实行生态安葬。党员、干部的亲属逝世后严格做到在公墓内或集中安葬区内进行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并提倡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撒散等少占或不占地的生态节地葬法;提倡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遗体安葬方式;严禁骨灰装棺土葬、严禁滥占耕地、林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丧葬行为。 (四)合理确定服务价格,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为防止殡葬服务过程中殡葬服务收费不规范、殡葬用品价格虚高和选择性殡葬服务乱收费、捆绑消费问题的发生,县民政局会同物价部门经过多次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印发了《关于山丹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实行严格的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管理,并由物价局、工商质监局、民政局进行动态监管,避免了相关问题的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全国殡葬综合改革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民政部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殡葬改革为动力,围绕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破除殡葬体制机制障碍,健全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立保障基本、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尚,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效期

受奖惩及

诉讼投诉

接受捐赠

资助及其

使用情况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21310

举办单位

意见(含

保密审查

见)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公章:



2021310

填表人:梁正军   联系电话:13993616224   报送日期:2021312


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陇ICP备12000199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502000105号
网站标识码:62072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