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对省医保局飞行检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索引号 | 6207250042/2021-0002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1-04-13 17:49:03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对省医保局飞行检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各定点医疗机构:
2020年1月省医保局依法依规对我县两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飞行检查,查出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规行为,现予以通报。
一、山丹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
山丹县中医医院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基金184569.21元。医保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张掖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以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追回违规基金共计184569.21元。
二、山丹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
山丹县人民医院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超频次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基金367815.89元。医保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山丹县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以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追回违规基金共计367815.89元。
上述两个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山丹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医保局2020年飞行检查结果的处理决定》(山医保发﹝2021﹞20号)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其它定点医疗机构要引以为戒,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序运行。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