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何新宇诊所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索引号 | 6207250042/2021-0003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1-04-20 17:52:56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解除何新宇诊所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山丹县何新宇诊所,因存在串换药品、滞留医保卡等违反医保协议问题,从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前后三次被山丹县医疗保障局作出暂停服务协议处理。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张掖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解除何新宇诊所医保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何新宇诊所在解除协议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定点医疗机构。
山丹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