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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索引号 6207250018/2025-00045 发文字号 山资【2025】2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山丹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5-02-24 11:05:00 是否有效

县人民政府:

2024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山丹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山丹建设规划2021-2025),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不断提高自然资源法治化水平,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实施情况

(一)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学习法治思想、提升法治意识

我局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建立了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及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二)建章立制,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自然资源领域权力和责任清单;在执法中严格按照要求佩带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在综合监管平台上对做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及时公示决定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以便群众查阅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日常案件查办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对土地审批、采矿权登记、规划许可等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局党组班子集体会审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前,提前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必要时要求法律顾问全程参与。

二是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提高柔性执法服务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颁布的《甘肃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甘肃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为基础,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种类进行逐条梳理,联系实际分类、分项细化、完善裁量基准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在日常工作中,执法工作者根据自身实际,不断提高柔性执法水平,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相对人事前辅导、行政执法风险提示、行政监管劝戒、轻微违法警示、突出问题约谈等体现监管等工作。积极总结推广柔性执法的典型案例,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建立健全以案释法等工作机制,推进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末端执法向源头治理转变,力求将柔性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法治化、制度化、固定化,形成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为自然资源市场主体成长和发展营造宽松友好的法制环境。

三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依据《甘肃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甘肃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12宗案卷进行逐一评查,以上评查案卷,均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处理适当、适用法律准确,无错案,文书制作规范、语言准确、归档及时。

(三)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政务”全面发展

一是全面深化一网受理、一窗办结通过建立数据中间库和纵向申请省级共享信息的方式共享模式,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信息与交易、完税信息的数据共享,初步为不动产集成服务提供了数据支撑。在此基础上,于市民大厅三楼整合设立了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推行并行办理集成服务模式,承诺资料齐全一天便可办理完成,有效推进解决了办理环节多、流程不清晰、群众重复提交材料的问题,企业、群众办事成本大幅节约。

二是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为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从2019年开始,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制定了双公示工作方案,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将对本机关做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及时在网上公示,以加强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2024年我局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48条,行政处罚信息12

(四)依法开展信访诉讼工作,逐一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4年,我局共受理信访件18件,其中办理完结17件,正在办理1件。接访120余人次;核查办理省委第六巡视组移交的非巡视受理范围信访件6件,已全部办结答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79件,已办结79件,办结率100%

二是依法有序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2024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7件,均依法按期答辩答复,涉及开庭审理的案件均按照法院要求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对行政诉讼败诉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徐秀兰宅基地权属纠纷案件进行认真分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及时整改。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诉讼判决决定,定期梳理案件办理情况,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契机,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及业务科室对案件进行分析交流,查找日常执法工作瑕疵,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坚持业务培训和法治素养两手抓,引导干部职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积极落实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局党组部署开展每月一法专题培训活动,由业务骨干轮流上讲台讲业务、说工作,以讲带学、以讲促学,积极主动学习与自然资源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典执法案例、业务工作等;积极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参加年度网上学法考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年度行政执法知识测试,确保自然资源领域知识人人熟知、入心入脑;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学习《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各室业务要求,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学习,并熟练运用于日常工作,有效促进工作方式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科学决策的方向转变。

(六)提升普法工作实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开展重点时段普法工作。以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为重点,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等宣传日和普法星期五”“普法赶集等活动通过分发宣传彩页、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在龙首广场、集市、庙会等人流较多的公共场所开展普法宣传20余次,发放彩页3000余张、解答咨询500余次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推动实现公众普法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将普法融入日常执法监管。重点推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大力宣传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法律法规、解读相关典型案例,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明道理、讲通情理,使群众充分了解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刚性、守法紧迫性,教育引导其主动学法、积极知法、自觉守法;同时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等执法全过程的各环节,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仍需提高。虽然我局对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数次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山丹建设规划2021-2025)》各项目标任务。但部分干部职工学习不够主动,落实不够到位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依法行政整体推进水平不平衡,依法行政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和解决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与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仍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大法治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二是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薄弱。自然资源系统日常执法监管涉及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等多部法律规定,部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薄弱等问题较为突出,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培训。继续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增强法律法规学习的系统性、规范性,及时开展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系统的学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主动运用法律知识去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把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同时,我局将积极落实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引进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推动我局法制审核机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适应新形势、新发展需要,围绕我县重点工作,加强自然资源政策研究,运用法治思维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深入总结成绩和问题,摸清难点痛点堵点,尽快补齐工作短板,助推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度,引导法治氛围进一步提升。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努力实现精准普法,分类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及全社会,大力宣传本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积极自觉参与到自然资源的保护中,切实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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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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