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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示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泉镇中心卫生院)建筑外挂楼梯工程项目办理用地选址的公告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2025-03-19 11:3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山丹县卫生健康局向我局报送了关于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外挂电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丹清泉卫生院西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地上四层曳引式外挂电梯1台,总建筑面积32平方米,建筑高度16.0米,一层层高3.9米,二层至三层层高均为3.6米,四层层高4.9米。配套室外管网等附属工程建设。

公示时间:2025319日至2025325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法定工作日内反馈山丹县自然资源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18893138092  0936-2789322

联系地址:统办2号楼山丹县自然资源局710办公室

邮编:7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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