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ZQ5标临时用地的批复
索引号 | 6207250018/2025-0016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自然资源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6-10 14:40:00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通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建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ZQ5标材料堆场临时用地的申请书》已收悉,你公司申请在东乐镇修建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ZQ5标材料堆场。经我局2025年5月30日局务会议研究,同意你公司在东乐镇修建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ZQ5标材料堆场,该宗地权属为国有土地,地类为采矿用地,占地总面积4572.04平方米。四至界线具体位置均以宗地图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附着物补偿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局务会议精神,以上临时用地以有偿方式提供。临时用地使用总面积为4572.04平方米(6.85亩),经核算,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共计85625元(大写:捌万伍仟陆佰贰拾伍元整),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根据《山丹县通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ZQ5标段材料堆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1.2290万元(大写:壹万贰仟贰佰贰拾玖元整),土地复垦保证金已足额存入到你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接此批复后,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批准用地位置、面积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满前交回验收合格的土地。
山丹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