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晓东《土地他项权利证书》遗失声明
索引号 | 6207250018/2025-0017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自然资源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6-18 16:27:34 | 是否有效 |
吕晓东所有的位于山丹县仓坊街民主巷1号罗盛国综合楼一层103铺《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已遗失,《土地他项权利证书》证号为:山他项2005-043号。现权利人王建华(继承人)向山丹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挂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的规定,现声明上述《土地他项权利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建华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