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山政发〔2017〕255号
山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经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周 丽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王克钰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周文红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梁岩玲同志任县外事侨务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张晓英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文涛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清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王长轶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高 岩同志任县大佛寺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郑 杰同志任县抗旱防汛服务队队长
吴秀芝同志任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正科级)
张 虎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正科级)
张天锋同志任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王君华同志任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杨万年同志任县现代农业试验示范中心主任
周鹏年同志任县现代农业试验示范中心副主任
王 元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马有涛同志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专职副主任
赵明成同志任县林业行政稽查大队大队长
陈金龙同志任县林业技术工作站站长
司 建同志任县林业局技术工作站副站长
徐发辉同志任县南湖生态植物示范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石志玺同志任县苗圃主任
牛登礼同志任县机械林场场长
王积春同志任县退耕还林工作办公室主任
刘俊正同志任县龙首山自然保护站站长
刘 海同志任县十里堡林场场长
陈玉琴同志任县湿地保护站站长
曹 政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分局大黄山林场派出所所长
毛建军同志任县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建鹏同志任县司法局位奇司法所副所长
李国俊同志任县司法局霍城司法所副所长
王元国同志任县司法局陈户司法所副所长
张寅虎同志任位奇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高希鹏同志任霍城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章晓东同志任东乐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刘 振同志任陈户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马 斌同志任大马营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高夏菊同志任李桥乡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聘任:
韩萍同志为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免去:
赵 生同志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杨为民同志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王克钰同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杲红英同志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现代农业试验示范中心主任职务(保留正科)
梁岩玲同志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长轶同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赵明成同志县苗圃主任职务
陈金龙同志县机械林场场长职务
司 建同志县十里堡林场副场长职务
石志玺同志县十里堡林场副场长职务
王积春同志县龙首山自然保护站站长、祁连山自然保护局龙首山自然保护站站长职务
刘俊正同志县十里堡林场场长职务
刘 海同志县大黄山林场副场长职务
王君华同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解聘:
周文娟同志县南湖生态植物示范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晓英、郭文涛、高岩、郑杰、吴秀芝、杨万年、周鹏年、王元、马有涛、赵明成、陈金龙、曹政、毛建军、李建鹏、李国俊、王元国、张寅虎、高希鹏、刘振、章晓东、马斌、高夏菊、韩萍22名同志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自任职之日算起。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