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冯钧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1-00113 | 发文字号 | 山政发〔2021〕40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1-05-06 09:55:54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冯钧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市驻丹各单位:
经2021年4月26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冯钧同志任霍城镇监察室主任
免去:
冯钧同志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