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解落实《甘肃省食品安全“守底线、 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工作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27/2022-00012 | 发文字号 | 山市监〔2022〕17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2-25 14:47:28 | 是否有效 | 是 |
按照《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分解落实<甘肃省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市监发〔2022〕15号)要求,现将《甘肃省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请各监管单位(股室)抓好落实。
一、任务分解
(一)聚焦乳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制品、调味品和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以及特殊食品和儿童食品,重点排查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签标识、专柜专区销售等情况,严厉打击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虚假夸大宣传、欺诈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全面建立销售台账。肉制品、乳制品生产企业原料自查自控及合格率达到100%。
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品股
(二)聚焦连锁销售企业、连锁餐饮企业,同步排查总部(总店)、配送中心落实主体责任、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不合格食品下架后处理等情况,及时进行约谈,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全县对连锁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率达到100%。
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聚焦网络订餐、生鲜配送等领域,线上线下同步排查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第三方平台备案、入网商家审查登记、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送餐人员食品入网销售、实际取餐地址与许可证(登记证)载明的经营地址不一致、线上线下“同标同质”、配送环节发生“二次污染”等违法行为。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要全面实行“后厨直播”,2022年底,全市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实行“后厨直播”达到100%。
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聚焦校园食品安全,排查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许可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环境卫生、制度落实、原料管理、加工制作、设施设备、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及食品浪费等情况,严厉打击超范围加工冷食类食品、违规配送食品及校园周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等行为。全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率保持在100%;开学和中高考期间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校外供餐单位、校外托护机构(小饭桌)监督检查率达到100%。
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五)聚焦农村集体聚餐,重点排查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责任落实,实施双报备制度、流动厨师管理、聚餐场所卫生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制作、储存保管、食物留样、食物中毒处理等情况,严厉打击未经报备举办集体聚餐、流动厨师未备案承办宴席、未履行食品安全进货查验义务等行为。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行农村集体聚餐网上监管,现场直播加工操作过程;全面运用农村集体聚餐手机APP进行备案,全县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100%。
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市场监管所
(六)聚焦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使用单位,重点排查企业执行《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食盐跨区经营、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符合要求储存等情况,严厉打击使用未加碘食盐、工业盐、土硝盐等非食用盐加工食品等行为。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含分支机构)监督检查率达到100%。
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七)聚焦食品加工小作坊,特别是以肉制品、乳制品加工制作为重点品种,重点排查进货查验、生产加工制作、环境卫生、原料管理、人员健康管理、设施设备及巩固提升改造成果,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行为。2022年底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互联网+透明车间”安装率及应用率达到100%。
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
责任单位: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2022年2月-3月)。各监管单位全面排查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反映出的问题线索,汇总形成风险隐患清单,并逐项列出整改措施、预期成果、进度安排。
(二)集中整治(2022年4月-5月)。各监管单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方案中明确的工作措施,严格按进度落实整改,消除问题隐患。于4月中旬完成自查;4月底前,县局将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督查检查情况纳入202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5月中旬前,迎接省局督查检查。5月底前,迎接国家总局工作组督导。
(三)总结评估(2022年6月)。各监管单位全面评估风险隐患整改情况,总结经验做法,针对需长期推进的事项建立长效机制,于6月1日前向县局报送总结报告,并附整改后的印证资料。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统筹推进。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治理和执法办案工作,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立即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品股)
(二)严格监督抽检。强化对高风险食品、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提升排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把问题查清楚,确保不留死角;依法及时处置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严防再次流入市场。(食品股)
(三)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立案查处,确保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借助多种渠道,按规定公开监督检查信息,发布典型案例。通过查处一批案件,曝光典型案例,对违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强化宣传引领。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充分调动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和全系统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密集开展宣传。坚持正面引导,重点宣传风险排查整治成效,展示监管部门采取的有力举措。依托网络平台发布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展示整治成效,进一步扩大影响。(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法规股、食品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监管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持全覆盖、力争无遗漏。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监管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
(三)坚持标本兼治。各监管单位要以本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为契机,既要消除已发现的风险隐患,又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防止风险隐患反复。
(四)及时报送信息。建立专项行动简报制度。各监管单位要积极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并于3月16日前汇总风险隐患清单(附件1)报县局法规股备案,每月9日前向县局法规股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工作进展情况。
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