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务会议纪要第五次
3月30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陆思东主持召开2017年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国土资源、小城镇、住建、艾黎纪念馆、武警、农业、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县政府全体领导出席会议。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依福、县政协副主席张仲文应邀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县督查考核局《关于县政府2017年第三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督查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涉及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及时完成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县督查考核局要加大会议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力度, 特别是对未按时限要求及时办结和正在办理落实的工作,要建立重点事项督办台账,跟踪问效,督促落实。
二、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的《山丹县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在县城规划区开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百日攻坚”行动,对于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刚性约束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管理,提高城市窗口形象,营造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环境具有重要作用。会议确定:①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建议,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英审核把关后,县委办、县政府办行文实施。②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英安排部署,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积极筹备于4月上旬召开全县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推进会议和现场启动仪式。
三、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国土资源局《山丹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确定,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建议,对该《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英审核把关后,县政府行文批复执行。会议要求,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规划执行和实施,加强规划内高标准农田、补充耕地、农村宅基地复垦等重大项目的争取和落地实施,促进全县土地整治工作全面深入有序开展。
四、会议讨论并同意东乐镇《关于解决东乐镇小城镇建设征地补偿资金的请示》。确定,县财政局拨付东乐镇小城镇建设征地补偿资金192万元。会议要求,东乐镇要按照下拨资金用途,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项目进程,打造示范样板,带动全县小城镇建设发展。
五、会议研究了住建工作
1.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建设局《关于注入城投公司资本金的请示》。会议认为,在近年来的城市建设中,县城投公司充分发挥融资平台作用,建设了一批重要项目,为城市建设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确定,县财政局拨付县城投公司资本金2100万元。会议要求,县城投公司要借助财政资金扶持,激活企业发展活力,做大做强融资平台,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持续强化协调配合,全力加快项目进度,为城市建设发展作出新业绩。
2.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建设局《关于改造建设城区市政设施的请示》。会议指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开发建设工作,投入大量资金实施了一大批重大项目,切实改善了城市基础设施,城市面貌大为改观,居民得到了很大实惠。但目前城市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必须顺势而为进一步突破。会议原则同意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固体废弃物填埋场、东大街改造、民生街改造、青年街和昌泰街道路改造、长城新村道路(二期)改造、艾黎大道万恒锦绣园地下通道、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长城新村(二期)道路路灯架设、集中供暖管网敷设、城郊污水管网敷设、张掖国际物流园排水管网敷设等12项基础设施工程。会议要求,县建设局等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考察论证,加快项目工作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同时,要精心包装项目,加大项目资金争取落实力度,采取多种方式融资建设,力争早日建成发挥效用。
3.会议讨论了县建设局《关于变更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内容的请示》,同意将县城东大街、西大街、迎宾东路、民生街、青年街、昌泰街、山红路两侧道路、城北工业园区道路等路段约12.2公里污水管网改建工程和龙首路、县府街、南大街等主街道约2.93公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变更为山丹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内容。
4.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建设局《关于招商建设城市新区综合农贸市场的请示》。确定,县建设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建议,对《公告》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县政府法律顾问陈晓红审核,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英把关后,县建设局发布招商公告。
六、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艾黎纪念馆《关于理顺“七馆”及艾黎文化产业园资金拨付渠道的请示》。确定,县财政局将“七馆”及艾黎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资金直接拨付县城投公司,待工程结束决算验收完成后,移交县政府,再由县国资办分割移交艾黎纪念馆等“七馆”管理。
七、会议讨论了县武警中队《关于调整武警中队年度财政预算的请示》。确定,县武警中队年度20万元财政预算经费不作调整,相关专项工作经费由县武警中队向县政府提交专题报告予以研究解决。
八、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农委《关于审定山丹县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请示》。会议认为,加快发展食用菌产业,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落实市政府“三元双向”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的重要环节,对于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①县农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建议,对《实施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副县长宋永福审核把关后,县政府行文实施。②县政府副县长宋永福牵头,县农委负责,对全县食用菌产业培育发展情况进行深度调研,拿出促进全县食用菌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审定。
九、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委宣传部《关于解决山丹全融新媒体平台运营经费的请示》。确定,县财政局拨付县委宣传部2017年全融新媒体平台运营经费20万元。
十、会议组织学习了《张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和《张掖市环境保护执法联动制度》。会议认为,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和执法联动机制,建立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和问责制度,对于巩固提升生态环境比较优势,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县政府副县长周祖国牵头,县环保局负责,制定《山丹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县公安局负责,制定《山丹县环境保护执法联动制度》,提交下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坚持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严格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内的各自职责,全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