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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常务会议纪要第六次

发布机构:政府办 2017-10-16 14:53:20
常务会议纪 要
 
第六次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4月2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陆思东主持召开2017年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政务、环保、安全、财政、国土资源、住建、工业、交通、水务、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县政府在家领导出席会议。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文云、县政协副主席张仲文应邀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会议指出,该《条例》对于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县城管执法局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吃透精神,严格执行,切实提升我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管理水平。
  二、会议听取了县督查考核局《关于对2017年第四、五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督查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措施,靠实责任,加大对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力度,及时高效办结。对未办结事项,县督查考核局要密切跟踪,尽快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事项落到实处、全面办结。
  三、会议研究了环境保护工作
  1.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研究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和保护修复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研究部署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指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具体行动,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长远之举,也是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头等大事。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整治工作。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大力整治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问责,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179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分解的通知》精神,讨论并原则同意《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山丹县整改问题清单》。会议指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对各地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问诊把脉、评卷打分,对于严格划清环保责任红线、落实责任主体、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警示和指导意义。会议确定:①县环保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山丹县整改问题清单》再行修改完善,充分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意见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②副县长周祖国牵头,县环保局负责,提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山丹县整改领导小组名单,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会议要求,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不断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县的问题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如期完成。
  3.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环保局《关于召开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请示》《关于审定山丹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的请示》《关于审定山丹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办法的请示》。确定,县环保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相关内容再行修改完善,经副县长周祖国审核把关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4.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公安局《关于审定山丹县环境保护执法联动制度的请示》。确定,县公安局、环保局负责,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环境保护执法联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制度》再行修改完善,经副县长周祖国审核把关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5.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环保局《关于审定“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请示》。确定,县环保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规划》再行修改完善,经副县长周祖国审核把关后,县政府行文批复实施。
四、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安委会《转发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安全生产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提前着手、认真准备、精心组织,严格对照《甘肃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要点》,认真做好自查、自评、自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万无一失。
  五、会议传达了市政府《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的通知》精神。会议指出,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剧,要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难度很大,形势严峻。会议确定,县督查考核局负责,对市上下达我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会议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认清当前面临的形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勇于创新,敢于担当,鼓足干劲,主动作为,按照市县政府下达的经济指标任务,认真分析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制定推进办法和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六、会议研究了财政工作
  1.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审定山丹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请示》《关于审定山丹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请示》。会议指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是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发挥财政统筹整合资金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和集聚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大意义。会议确定: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英,副县长宋永福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涉农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对省、市、县相关部门管理的投向类同、目标接近、可用于扶贫开发的涉农资金进行归集整合,拿出具体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集中财力办实事,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②副县长宋永福牵头,农口部门具体负责,摸清全县涉农项目实情,进行捆绑整合,拿出具体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最大限度争取国开行贷款资金,有效解决我县涉农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2.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审定山丹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请示》《关于审定山丹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请示》。确定,县财政局负责,监察局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两个《办法》再行修改完善,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英审核把关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行文执行。
  七、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委组织部《关于解决档案用房及档案数字化工作经费的请示》。确定: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按照利于长远发展的原则,在新城区中央商务写字楼一楼为县委组织部解决不少于180平方米的档案用房。②县委组织部本着节俭、够用的原则,对档案室所需办公用品进行核实、压缩,以政府采购形式尽快启动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③县财政局负责,待项目建成验收,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英审核后,据实拨付县委组织部档案数字化项目建设费用。
  八、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解决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二期建设经费的请示》。确定,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采取集中采购方式对该项目建设公开招标,招标价格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英审定后,县财政据实拨付。
  九、会议讨论了县建设局《关于减免盛泰苑住宅小区尾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请示》《关于减免瑞景新城小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请示》。确定: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英牵头,县建设局具体负责,对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提交下次常务会议研究。②副县长周祖国牵头,县商务局具体负责,充分结合近年来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对该政策进行调整和修订,提交下次常务会议研究。
  十、会议讨论了县城北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山丹盛达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免烧砖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关于甘肃青龙节水管业有限责任公司PVC/PE/HDPE/PP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和张掖国际物流园推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甘肃丹牧生物质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0吨牧草颗粒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关于甘肃丝路志丰农牧业循环发展有限公司1.5万吨农产品仓储冷链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关于甘肃宾利达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农牧机械制造销售基地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会议确定:①同意县城北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张掖国际物流园推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项目用地申请,以上5个项目建设用地按31.16元/平方米的优惠政策予以出让,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按相关程序尽快办理出让手续。②今后凡城北工业园区和张掖国际物流园建设项目用地事宜,全部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按照基准地价86元/平方米收取,项目建成达产达标后,根据具体情况返还企业一定资金予以扶持。③副县长周祖国牵头,城北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邹刚、李振文具体负责,组织县国土资源局、工信局、园区办和张掖国际物流园推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城北工业园区和张掖国际物流园所有项目用地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用地情况,尽快制定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建设用地管理意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按照《山丹城北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和《张掖国际物流园区总体规划》有关产业布局的要求,加大对入驻企业信誉、投资、发展前景等方面的审核力度,确保企业入得进、留得住、快发展。要加强对城北工业园区和张掖国际物流园部分项目违章建设、圈而不建、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等方面情况的监管,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我县城北工业园区和张掖国际物流园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十一、会议讨论了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授权委托县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山丹县2017年农村公路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确定:①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县交投公司严格按照其成立时明确的职责开展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有序推进。②县发改委负责,对重大项目建设授权问题进一步查实依据,确需县政府授权变更项目法人的,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英审核把关后,以县政府名义授权变更。
  十二、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水务局《关于审定山丹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请示》。确定: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英,副县长宋永福牵头,县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具体负责,根据全县用砂量和生产量,统筹考虑设置采砂场,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在满足当前用砂需求的前提下,暂不审批新建砂场。②县水务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办法》再行修改完善,经副县长宋永福、县政府法律顾问陈晓红审核把关后,县政府办公室行文执行。
  十三、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爱卫办《关于审定山丹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指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县委、县政府为进一步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提升城市品位、营造发展环境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会议确定,县爱卫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实施方案》再行修改完善,经副县长严秀峰审核把关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加快建设“五型山丹”的高度认识此项工作,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顺利实施。


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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