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务会议纪要第七次
5月17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陆思东主持召开2017年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人社、财政、园区、安全、环保、水务、扶贫、民政、畜牧、卫生、旅游、残疾人康复等方面的工作。县政府在家领导出席会议。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生、县政协副主席张仲文应邀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会议指出,公布和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和内涵,加大《条例》贯彻执行力度,强化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确保《条例》落地见效。同时,要广泛深入宣传《条例》,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维护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会议研究了环境保护工作
1.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会议指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反馈意见整改与落实中央和省市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完善整改方案,厘清责任,限期整改,逐一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会议纪要(十二届第219次)》精神。会议指出,全面做好精准脱贫和环境治理工作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两大政治任务,是践行“四个意识”的有效举措和检验标杆,做好这两项工作,对于保障民生福祉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扶贫开发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核心位置,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和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会议通报学习了张掖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4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六张清单进展情况的通报》。会议指出,从通报的情况来看,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离省市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和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必须高度警觉,提升认识,强化治理。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重点任务六张清单,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清单目标,着力抓好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煤炭市场整治和建筑施工场地、渣土运输车辆监管等重点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县空气质量有大的改观。
三、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入贯彻《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四、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霍城镇《关于变更霍城供销社土地使用权的请示》。确定,①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严格按照土地使用相关规定和程序将霍城供销社3670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霍城镇人民政府使用。②霍城镇政府负责,与县供销合作联社、霍城供销社协商,充分考虑基层供销网点未来发展需求,为今后供销网点恢复建设预留充足的建设用地。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完善相关手续后,启动规划土地使用。
五、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人社局《关于建设山丹县农民工劳务市场的请示》。会议指出,建设山丹县农民工劳务市场,对于改善农民工待工条件,规范务工管理,促进劳务经济发展和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①县人社局负责,与山丹县恒兴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充分协商,签订场地和房屋租赁协议,原则上租用劳务待工场地5亩、租费每亩每年7万元,租用办公楼1300平方米、租费每年20万元,租赁期限5年以上。所需租用经费由县人社局每年向县政府提交专题报告研究解决。②县财政局拨付县劳务办农民工劳务市场配套设施建设费用15万元,统筹安排使用。③县市政管理局负责,根据农民工劳务市场规划设计,铺筑硬化劳务市场局部区域。
六、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审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的请示》。确定,县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建议,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郑英审核把关后,县政府办公室行文实施。
七、会议研究了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工作
1.会议听取了城北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张掖国际物流园建设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规划建设张掖国际物流园是市县抢抓“一带一路”倡议机遇,着力打造西部“旱码头”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推动县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升山丹综合实力具有深远意义。物流园规划建设以来,相关部门单位立足实际,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推进了物流园的建设和发展,但目前物流园还存在管理不规范、基础设施不完善、入驻企业圈而不建等问题。为强化园区管理和建设,推进园区集约发展,会议确定,县政府副县长周祖国牵头,城北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李振文具体负责,安排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对物流园特别是野猫山以东区域入驻企业圈而不建、基础设施建设、物流园管理等方面问题摸底调查,逐一提出解决办法,适时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研究解决。
2.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山丹城北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审定山丹城北工业园区及张掖国际物流园管理办法的请示》。会议认为,该《办法》的制定出台,对于健全完善优惠政策、规范土地使用、促进招商引资、加强入驻企业管理、加快工业园区和物流园集约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会议确定,县政府副县长周祖国牵头,城北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邹刚、李振文具体负责,召集相关部门,结合县上出台的相关政策,充实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等要素,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县政府行文执行。
八、会议讨论了县委机要局《关于落实密码干部岗位值班应休未休补贴的请示》,同意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机要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办发〔2015〕14号)和中共张掖市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机要干部密码岗位值班应休未休补贴的通知》(张密码办发〔2017〕3号)相关精神,从2017年7月1日起,落实我县机要干部密码岗位值班应休未休补贴,按照每天正副班各1人、正班每班100元、副班每班50元、法定节假日双倍标准执行。
九、会议研究了水务工作
1.会议讨论了县水务局《关于加强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的请示》。会议指出,我县城乡水务一体化经营管理制度实行以来,较好地实现了资源共享、联网联营、盈亏共担、均衡发展目标,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大幅改善,供水企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质量不断优化,经营效益逐年转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水资源保障。为进一步强化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解决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会议确定,①原则同意将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及现有管理人员移交甘肃水务山丹供水公司管理使用。②县政府副县长宋永福负责,安排水务等有关部门就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移交相关问题,与甘肃水务山丹供水公司充分协商,提出具体移交意见,提交有关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
2.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水务局《关于解决2016年马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请示》《关于解决高效节水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的请示》《关于解决山丹县牛家庄至李桥水库抗旱应急连通工程配套资金的请示》《关于解决山丹县白石崖水库至马营水厂抗旱应急连通工程配套资金的请示》。会议确定,县财政局负责,拨付县水务局以上4个项目建设县级配套资金2764.4万元。
十、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发改委《关于山丹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关问题的请示》。会议指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开发式扶贫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在贫困地区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专项扶贫工程。工程的实施有利于改善搬迁群众的发展环境、更好的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有利于优化人口与村镇布局、调整改善产业结构,有利于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提高扶贫投入效益,有利于迁出区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促进可持续发展,对于加快推进扶贫开发进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顺利实施,会议确定,①位奇镇、陈户镇负责,在确保购置安置点住房安全、质量合格的前提下,以购置安置点房屋承建单位开具的建筑安装发票为依据支付购房资金。并与工程承建单位积极协商,将搬迁户购置房屋超出标准面积无偿赠送贫困户居住。②各乡镇负责,依法收回搬迁户原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并积极创造条件,对搬迁户原宅基地进行复垦。
十一、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环保局、畜牧兽医局《关于审定山丹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请示》。确定,县环保局、畜牧兽医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方案》再行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副县长宋永福审核把关后,县政府行文执行。
十二、会议讨论了县民政局《关于解决无军籍退休职工罗华马成祥同志丧葬费用的请示》,同意无军籍退休职工罗华、马成祥二同志死亡一次性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费按照国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相关费用发放规定执行。
十三、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卫计委《关于审定山丹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请示》《关于审定山丹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请示》。确定,县卫计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办法》和《方案》再行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副县长严秀峰审核把关后,分别由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行文执行。
十四、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旅游局《关于审定山丹县进一步推进旅游文化体育医养融合发展的意见》。确定,县旅游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副县长严秀峰审核把关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十五、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残联《关于山丹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确定,①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按照土地使用相关规定和程序,从新城区县中医院建设用地中无偿划拨县残联山丹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建设用地8526平方米。②同意整合建设山丹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和山丹县中医院国医馆项目,项目缺额资金由县中医院托底解决。③涉及山丹县康复中心名称变更和机构编制事宜,由县残联向县编委会提交专题报告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