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务会议纪要第十六次
2017年县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纪要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10月27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陆思东主持召开2017年县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信息、国土、民政、农业等方面的工作。县政府在家领导出席会议。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文云、县政协副主席张仲文应邀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了县信息办《关于建设创意中心和综合写字楼办公区域无线WIFI覆盖项目的请示》。确定,①原则同意由网络运营商投资建设创意中心和综合写字楼办公区域无线WIFI覆盖项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英牵头,县信息办具体负责,尽快开展项目招标工作,项目建设费用原则上不超过45万元(包括网络建设费用、网络安全审计设备费用、网络租用和维护费用)。②县政府采取租用方式使用该项目。县信息办负责,与网络运营商签订完备的运营合同,从2018年起,5年内县财政每年拨付县信息办WIFI覆盖项目租用费90000元。
二、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解决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费的请示》。确定,县财政局负责,拨付县国土资源局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费42.5万元。
三、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民政局《关于审定山丹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请示》《关于审定山丹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请示》。确定,县民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规划》和《预案》再行修改完善,经副县长宋永福审核把关后,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分别行文实施。
四、会议研究了农业工作
1.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农委《关于解决农业发展基金的请示》。确定,县财政局负责,具体落实农业发展基金1000万元,更好解决中小微农业企业发展融资难的问题。会议要求,县财政、工信、农业、金融等部门要加大“助保贷”和“银政通”政府风险补偿金、企业应急周转金、农业发展基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切实发挥好财政投放资金撬动金融机构对企业信贷的支持作用,确保企业顺利融资,健康平稳运行。
2.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农委《关于审定山丹县农村产权交易相关办法的请示》(《山丹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设施农业资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山丹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颁证管理办法(试行)》《山丹县农业设施产权登记颁证管理办法(试行)》)。会议认为,农业发展基金的设立运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经营权和设施农业资产抵押贷款提供了担保和补贴支持,配套出台《管理办法》,对于进一步扩大农民信贷抵押物范围、拓宽“三农”融资渠道、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将发挥至为重要的作用。会议确定,县农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3个《办法》再行修改完善,经副县长宋永福审核把关后,县政府办公室行文实施。会议要求,县农委要从服务“三农”、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的高度认识“三农”融资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设施农业资产确认和产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拓展“三农”贷款抵押权属范围,全力解决融资难题。县农口部门、金融机构、各乡镇要创新方式,多渠道加大农业发展基金和《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运用好信贷扶持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助推“三农”经济发展。
五、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指出,金融既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一个地区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离不开金融的强力支撑。作好金融工作,必须主动把握新机遇,始终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着力推动社会融资总量和金融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服务支撑。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深入研究和解决金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和工作重点,着力推动全县经济和金融互促共进、良性循环。要着力防范金融风险,健全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严控地方性政府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要加强小贷公司等地方性金融机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为全县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六、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当前,全县脱贫工作进入了攻坚克难、啃硬骨头的关键阶段,脱贫任务仍然十分 艰巨。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上来,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精准扶贫脱贫基本方略,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补短板为突破口,强化支撑保障体系,集中力量全力攻坚,确保我县与全国全省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七、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会议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我国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法律,其颁布和实施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依法防治大气污染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控制大气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大气污染防治法》,积极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确保学深、学透、学到位。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筑牢底线意识,工作中要善于结合法律思考问题,敢于依靠法律研究和解决问题,切实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运用好法律武器,保护好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出 席:陆思东 郑 英 周祖国 宋永福 杨正楠
缺 席:殷 樱(出差) 严秀峰(请假)
列 席:周文云 张仲文 吴多恭 冯金山 周 平
陈华国 何 跃 何 润 杜万善 张志斌
李 渊 王 钊 陈元龙 徐明海 李 凌
李 静 刘希河 吴文波 李忠义 王 凯
陈晓红 王新文 周文龙 陈柏贤 李凤武
记 录:王强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