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务会议纪要第二十一次
2017年县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12月28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陆思东主持召开2017年县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发改、财政、人社、建设、商务、林业、民政、老龄、张掖国际物流园等方面工作。县政府在家领导出席会议。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张仲文应邀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发改委《关于农业水价整改的请示》。确定,①2018年起,农业用水价格继续执行0.235元/m3的标准。2016年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2018年起农业用水价格标准暂不执行。县发改委、物价局负责,对近几年全县农业用水及水价执行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精准测算用水成本,为今后适时调整农业用水价格提供依据。
二、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建设局《关于拨付乡村教育医务人员和乡镇干部安居工程购房补助资金的请示》。确定,县建设局牵头,县卫计委、教体局配合,对乡村教育医务人员和乡镇干部安居工程购房人员进行进一步核实,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英审核把关后,县财政局据实拨付补助资金。会议要求,县建设、房管、卫计、教体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居工程购房补助资金的兑现管理工作,核实人员情况,细化兑现程序,如实办理房产证,确保补助资金享受和房产权属相统一,杜绝顶替转让现象发生。
三、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建设局《关于确认山丹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张掖国际物流园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请示》,确定山丹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张掖国际物流园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单位。
四、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拨付台湾客商张天强项目定金利息的请示》。确定,县财政局负责,支付台湾客商张天强项目定金利息116万元。
五、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信息办《关于审定山丹县落实省市电子政务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的请示》。确定,县信息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实施方案》再行修改完善,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英审核把关后,县委办、政府办行文实施。
六、会议研究了人社工作
1.会议讨论了县人社局、财政局《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的请示》。确定,①同意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9号)相关精神,从2017年1月1日起,为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且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公安局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以及森林公安分局的警察,落实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月人均710元补贴标准。②县人社局、财政局负责,据实核拨补贴总量。③县公安局、人民法院、检察院和森林公安分局依据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考勤情况严格核发补贴。④原来享受的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不再执行。
2.会议讨论了县人社局、财政局《关于执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的请示》。确定,①同意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0号)相关精神,从2016年7月1日起,为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且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公安局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以及森林公安分局的警察,落实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②县公安局负责,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确定享受一、二类值勤津贴的人员,执行一类津贴标准的人数不得超过本级机关值勤总人数的40%。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值勤岗位一类津贴每人每天50元、二类津贴每人每天40元,以每月最多不超过22天核算。③县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及森林公安分局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标准每人每天40元,以每月最多不超过22天核算。④县人社局、财政局负责,据实按月核拨津贴。原来享受的人民警察值勤津贴不再执行。
七、会议研究了张掖国际物流园工作
1.会议听取了张掖国际物流园推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赴白银银西生态产业园考察学习的报告》。会议要求,张掖国际物流园推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借鉴白银银西生态产业园建设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深入分析研究物流园建设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推进物流园建设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呈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实施。
2.会议讨论了张掖国际物流园推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沃谷南山创新工场采用PPP模式建设的请示》,同意沃谷南山创新工场项目采用PPP模式包装建设。会议确定,县政府副县长周祖国、城北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李振文牵头,张掖国际物流园推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PPP项目办公室具体负责,进一步完善该项目PPP模式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八、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商务局《关于审定山丹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请示》。确定,县商务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优惠政策》再行修改完善,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英和副县长周祖国审核把关后,县政府行文实施。会议要求,县商务局、发改委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发展新理念,拓展工作新思路,加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创新方式,主动作为,全力营造清亲营商环境,积极争引客商来丹投资创业,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九、会议研究了林业工作
1.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林业局《关于解决张掖市走廊生态带山丹县生态产业一期工程PPP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确定,①终止该工程PPP项目包装,将造林绿化工程纳入2018年山水林田湖项目建设内容。②已建成的3000亩防护林地养护管理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业主统一管理。③该项目前期开展PPP项目包装工作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及招投标代理等产生的费用从项目前期经费中解决。
2.会议讨论了县林业局《关于将2017年中央预算内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及资金与2017年祁连山水源涵养区浅山区植被恢复与保护项目及资金进行整合的请示》《关于将2017年山丹县祁连山林地保护与建设工程及资金与2018年祁连山水源涵养区浅山区植被恢复与保护项目及资金进行整合的请示》。确定,①同意将2017年中央预算内重点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0.5万亩250万元、封山育林1.5万亩150万元建设项目及资金与2017年山水林田湖山丹县祁连山水源涵养区浅山区植被恢复与保护项目整合实施。同意将2017年山丹县祁连山林地保护与建设工程人工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总投资1500万元建设项目及资金与2018年山水林田湖祁连山水源涵养区浅山区植被恢复与保护项目整合实施。会议要求,县林业局要统筹落实好项目投资计划、资金渠道及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整合使用管理,规范项目运行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十、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民政局《关于审定山丹县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请示》。确定,县民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实施办法》再行修改完善,经副县长宋永福审核把关后,县政府办公室行文实施。
十一、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老龄办《关于解决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经费的请示》。确定,①根据市上相关文件精神,对具有山丹县户籍或定居山丹满3年以上且年满75周岁以上老年人,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县财政局负责,据实拨付县老龄办补助资金,老龄办负责如实兑付到人。会议要求,县民政局、老龄办等部门单位要认真核实老年人情况,确保应保尽保。要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引导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十二、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要求,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确权等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加大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十三、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要求,各乡镇、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到脱贫攻坚的具体行动上,强化责任担当,抓紧制定具体方案,细化政策举措,认真组织实施好产业扶贫、技能提升培训、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行动,进一步加快我县脱贫攻坚步伐,确保如期与全省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出 席:陆思东 郑 英 周祖国 宋永福 殷 樱
杨正楠
缺 席:严秀峰(请假)
列 席:张仲文 李振文 孟文斌 吴多恭 何 润
赵 生 冯金山 周 平 陈华国 张志斌
李 渊 雷泽育 张成新 王 钊 陈元龙
徐明海 李 凌 刘希河 李仲义 王 凯
陈晓红 赵志勇 谭多相 周文龙 王清波
张文生 吴玉虚 甘茂林 朱玉华 王 杰
陈正鑫 李 涛
记 录:褚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