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退出适老化模式
首页 党政动态 山丹概况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效能监督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县政府会议 > 县政府常务会议

2019年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机构:政府办 2019-07-03 11:10:36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6月24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陆思东主持召开2019年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人社、工业园区、消防、交通运输、公安、民政、水务、环境保护、文体广旅、教育、经济运行等方面工作。县政府在家领导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生应邀参加会议。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了发改工作

1.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关于审定山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规划是开启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科学编制和实施该《规划》,事关全县发展全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起步开局。会议确定,县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方案》再行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周祖国审核把关后,县政府办公室行文实施。会议要求,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科学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使其成为指导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2.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关于审定山丹县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指出,建立健全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对于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镇节水减排,推动绿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确定,县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方案》再行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周祖国审核把关后,县政府办公室行文实施。

二、会议研究了自然资源工作

1.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山丹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的报告》。确定,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报告》再行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周祖国审核把关后,按程序行文报批。

2.会议讨论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及组建评审专家库的请示》。确定,①由县地质矿产和地理信息服务中心负责编制土地复垦方案。②原则同意组建山丹县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库,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进一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专家库再行充实完善,经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周祖国审核把关后,县政府行文执行。

3.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编制山丹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关于组织开展编制山丹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的请示》《关于组织开展山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请示》《关于组织开展编制山丹县中心城区城市“双修”专项规划的请示》。确定,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以上规划,编制经费按中标价由县财政局据实分年度拨付。

4.会议讨论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7宗中小企业项目用地不符合规划有关问题的请示》。会议指出,优化发展环境,畅通服务渠道,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运营难题,助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会议原则同意对张掖远达公路材料公司10万立方米石料、山丹县鑫明城市环卫公共设施公司年产13万米防护栏加工制造、山丹县东俊矿业开发公司年加工50万吨石英石、甘肃辰昆工程建设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石材加工整型5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加工生产线搬迁改造、山丹县祝福榨油厂年产7000吨油籽油加工、山丹县瑞登建材公司10万立方米免烧砖、甘肃万晟商业发展管理公司钢结构加工7个经县发改局备案的项目先行供地,选址均不符合山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局以增减挂钩方式或下一轮规划调整予以完善。

5.会议讨论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将土地、矿山出让前期费用纳入财政统筹支付的请示》。确定,①出让及划拨土地前期业务费用由县财政局统一拨付,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出让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纳入土地取得成本内。②设施农用地、宅基地在办理过程中需提交资料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③采矿权出让前期业务费由县财政局统一拨付,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费用纳入采矿权取得成本内。④划拨土地价款收取标准由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土地区片地价标准将土地报批等土地取得成本测算后,县政府行文批复实施。

三、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住建局《关于实施清泉镇南关村和西街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请示》。确定,①该项目安置房建设部分享受国家和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优惠政策。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该地段土地基准价为起始价公开出让,土地出让金除上解部分外,其余部分用于房屋拆迁补助。③该项目用于社会公共用地面上的拆迁费用,由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核实后,县政府另行研究解决。④同意该项目投用后引入山丹河部分河水作为小区景观用水循环使用。

四、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清泉镇《关于解决2019年度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县级补贴资金的请示》。确定,按照2019年第十六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执行,县财政局于2019-2021年分三个年度拨付清泉镇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县级补贴资金23540185.23元。

五、会议讨论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对2018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科级以下公务员予以奖励的请示》,原则同意按照《甘肃省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2018年度全县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79名科级以下公务员和机关工勤人员、2016—2018年度连续三年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予以记三等功的13名科级以下公务员予以奖励,共计奖励资金15.75万元,由县财政局负责,按相关程序兑现奖励。

六、会议讨论了城北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有关问题的请示》。会议指出,对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全面予以整改。会议确定,由园区办、物流园办、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巡视反馈问题及相关入园项目,督促企业尽快完成问题整改。

1.对在园区圈而未建的项目,视其具体情况,督促企业采取新建、续建、改扩建、变更项目、出租等措施,加快反馈问题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置;闲置2年以上无法开工建设的项目,依法收回土地。

2.对在园区未批先建或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项目,按下列标准限期补办土地出让手续:①企业建于2003年11月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之前,有园区管理机构或政府相关部门项目批复、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出让金按土地评估价的40%缴纳”的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②企业建于2003年11月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之后,由园区管理机构或政府项目主管部门批复、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50%用于支持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③企业无论建于何时,由园区管理机构或政府项目主管部门批复、但未建成项目的,企业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足额缴纳出让金,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土地出让金的40%用于支持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并新建符合园区规划的项目。④新建项目土地出让金按照《山丹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相关规定执行。⑤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时限止2019年8月31日,对拒不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企业,县政府发布公告并强制收回土地,作为新建项目储备用地使用。

七、会议讨论了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重新建设山丹县消防救援大中队队站工程的请示》。会议认为,近年来,随着山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及消防救援业务的拓展,现有消防救援大中队队站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功能不够完善,与日趋繁重的消防应急救援任务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远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亟需强化建设。会议同时指出,县人武部目前使用的办公和业务用房设施陈旧,训练场地严重不足,且位于清泉镇南关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亟需改造建设。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在城市新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区旁选址新建城市二级普通消防站及人武部办公和业务用房,相关资源统筹集约使用。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周祖国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人武部负责,县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配合,着手启动城市二级普通消防站、人武部办公和业务用房项目建设。会议要求,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人武部要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八、会议研究了交通运输工作

1.会议讨论了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我县辖区乡镇、建制村名录及通硬化路、通客车情况核查情况的报告》,原则同意该《报告》,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按照相关程序上报。

2.会议讨论了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项目资金整合的请示》,原则同意将文体广旅局实施的“彩虹山丹”健身步道项目资金100万元整合到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清泉镇西街村至清泉村乡村旅游产业路项目统筹使用。

3.会议讨论了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位奇集镇段人行道改建的请示》。确定,原则同意县交通运输局对S590位奇集镇段人行道进行改建,县财政局负责,拨付县交通运输局项目改建经费72万元。会议要求,县交通运输局要强化力量,集中攻坚,加快S590山丹至马场二场公路建设进度,确保7月中旬前全面完工。

4.会议讨论了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19年农村公路撤并建制村丰城村至青阳口火车站项目资金整合的请示》。会议指出,整合项目资金,提高标准拓宽建设花草滩至青阳口货场道路,对于更好满足花草滩循环经济产业区产品输送、持续推进产业区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会议原则同意将撤并建制村丰城村至青阳口火车站项目中丰城村至下石湾子煤矿16.12公里道路建设预算资金10905905元(含省补资金)整合用于花草滩至青阳口货场道路建设工程。

5.会议讨论了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建加油站、油气合建站、甲醇加注站及充电桩的请示》。会议认为,科学选址新建油气加注项目,对于更好满足群众交通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壮大县属国有企业实力,提高其融资能力的务实之举。会议原则同意由县属国有投融资公司负责实施羊虎沟油气合建站,山丹县新城区加油站,山丹县丰城堡油气合建站,山丹县城东油气合建站、甲醇加注站、充电桩项目,油气指标由县属国有投融资公司使用。

九、会议讨论了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反恐防暴应急处突专业化队伍人员的请示》。确定,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人社局配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反恐防暴应急处突队员40名,其中,退役军人20名、未就业大学生20名(男性15名、女性5名)。招录人员由县公安局纳入警务辅助力量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工资及相关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十、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民政局《关于审定山丹县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关于解决山丹县地名标志设置经费的请示》。确定,①县民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实施方案》再行修改完善,经副县长张勇审核把关后,县政府办行文实施。②县财政局负责,2019年、2020年两年度拨付县民政局标准门楼牌和街路巷标志牌设置采购安装经费200万元。会议要求,县民政部门要从服务民生、提升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本着节约资金原则,采取翻新利用、社会化运作等方式,重点在城市新区高标准制作和设置地名标志牌,推进地名标志设置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十一、会议讨论了县水务局《关于编制〈山丹县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地下水水位控制(双控)方案〉〈山丹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评价报告〉和〈山丹县水安全保障规划报告〉》,同意县水务局以政府采购形式启动编制以上《方案》和《规划》,所需经费从水资源费中分年度予以解决。

十二、会议讨论了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关于上报山丹县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的请示》。确定,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报告》再行修改完善,经副县长严秀峰审核把关后,县政府行文批复。

十三、会议讨论了县文体广旅局《关于解决广电网络整合遗留问题的请示》。确定,①由副县长李国志牵头,县文体广旅局、广电网络公司具体负责,尽快完成有线电视网络资产移交工作,收回广电网络资产过渡期存量返还资金149万元,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②县财政局负责,先期拨付“平安山丹”天眼工程运行维护经费150万元,用于解决县广电网络公司广电网络整合遗留问题。

十四、会议讨论了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全县乡村学校在职教师进行免费体检的请示》,同意县教育局组织全县乡村学校在职教师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局据实拨付。

十五、会议听取了县政府班子成员关于1-5月份分管部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评价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要紧盯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11项重点评价指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难点,强化督促检查,对分管部门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认真组织进行“回头看”,积极查漏补缺,弥补工作短板,穷尽办法抓好责任落实,力促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不断提升。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牢牢把握各项指标和重点工作,紧盯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应收尽收,应统尽统,力争完成“双过半”目标任务。

出  席:陆思东  周祖国  张  勇  严秀峰  李国志
缺  席:杨正楠(兰州开会)

列  席:王建生  张兴民  邹  刚  李振文  吴多恭
         冯金山  周  平  陈华国  何  跃  李  伟
         张成新  李  凌  陈元龙  李忠义  杨  林
         梁岩玲  陈晓红  王仁争  王新文  王文新
         郭冀光  刘保庆  宋克隆  刘开平  陈正兴
         王晓伟  王永生  周文龙  王开国  赵  琏
         毛新萍  宋加勇  祁建军  吴玉虚  张春雷
         李继贤  陈正鑫  李  涛  刘希堂  张  雳
         裴  华  甘茂林

记  录:张  来

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陇ICP备120001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