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纪要
第一次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1月14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伟主持召开2021年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发改、人社、城市建设、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园林绿化、应急管理、司法等方面的工作。县政府在家领导出席会议,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得辉、县政协副主席陈华国应邀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督查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2020年县政府第13—15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汇报》。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要针对未办结事项,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加快推进办理进度。县政府办公室要紧盯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通过督查出压力、出动力、出成效、出实绩,确保常务会议确定事项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对暂缓办理的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资金有关事项,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要加强与省直部门的汇报对接,争取通过县域医学中心及危急重症救治项目予以解决。
二、关于发改工作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关于审定山丹县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认为,有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是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重要基础支撑,特别是面对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更是势在必行。会议确定,由县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方案》再行修改完善,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韩建军审核把关后,县政府办公室行文实施。会议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协同推进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下大力气抓好落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重要应急物资关键时刻储得足、调得出、用得上,全面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关于人社工作
会议讨论了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关于整合全县农村村级公益性岗位的请示》。会议指出,近年来农村村级公益性岗位开发取得积极成果,相关部门开发的岗位覆盖范围广、惠及人数多,在兜底安置、稳定脱贫、防止返贫、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人员职责交叉、管理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亟需进行整合规范。会议确定:①原则同意整合全县农村村级公益性岗位,合理控制岗位定额,优化队伍结构,强化人员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②继续保留县农业农村局开发的动物防疫员,县残联开发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县人社局开发的爱心理发员、乡村保洁员、水电保障员、乡村绿化员、农村养老服务员、就业社保协管员、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县林草局开发的生态护林员岗位。③县卫生健康局开发的计生管理员岗位,职责由行政村妇联主席担任,不再单独设置。④县农业农村局开发的村级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每个行政村核减2个,总数控制在270个,缩减人员的工作职责,按照职能相近原则,由县林草局、县人社局开发的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承担。会议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农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对继续保留和新开发的农村公益性岗位,根据省人社厅等十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各类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72号)精神,按照“谁开发,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由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管理办法,会同乡镇做好人员聘用、岗位补贴发放、日常考核管理等工作,确保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真正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
四、关于城市建设工作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住建局《关于实施山丹县老军路红寺湖路道路建设工程的请示》。会议确定:①由县住建局负责,按照2020年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要求和本次会议精神,加快完成老军路、红寺湖路道路红线范围内征收补偿工作。②县市政服务中心确定为工程实施主体,按照城市二级路标准做好道路规划设计、财政评审、招投标等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9月底前建成通车。③由县财政局负责,对工程造价进行严格评审,按评审价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工程款采取“二六”模式(两年分六期付款)支付,待工程竣工并完成决算评审和审计后,据实结算剩余款项。
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审定山丹县原良种场场部及家属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请示》。会议确定:①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征地补偿标准逐一审定,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韩建军审核把关后,县政府行文批复实施。②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清泉镇、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共同做好良种场场部及职工家属院房屋征收补偿工作。③县财政局负责统筹解决征地所需费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征用土地及房屋实地测量和补偿金兑付审核工作,清泉镇负责兑付征收补偿资金。会议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清泉镇等相关单位要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加强协作,抽调精干力量,严格管控征收区域及周边违建及临时性建设,加快推进征地拆迁,严格兑付补偿资金,为后续建设发展创造条件。
六、关于卫生健康工作
1.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审定山丹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请示》《关于审定山丹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请示》。会议认为,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和红十字会改革是当前卫生健康领域的重大改革事项,推进计划生育协会和红十字会治理机构、组织设置、运行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改革创新,有利于促进两个群团组织提升服务能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会议确定,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两个《方案》再行修改完善,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韩建军审核把关,县政府党组会议通过后,提请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研究审定。会议要求,县卫生健康局要发挥主体作用,按照《改革方案》细化实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有序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为改革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保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2.会议讨论了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召开山丹县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会议确定:①原则同意召开山丹县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经县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后,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②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精心制定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方案,并提前做好相关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七、关于农业农村工作
会议讨论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审定山丹县2021年农业保险申报计划的请示》。会议认为,农业保险的推广使用,能够有效防范自然和市场风险,对于提振农民发展信心、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具有积极作用。会议确定:①原则同意该《申报计划》,经副县长严秀峰审核把关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申报工作。②由县财政局负责,统筹解决农业保险投保县级补贴资金365.28万元,按实际投保情况据实拨付县农业农村局。③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金融办要督促招标确定的2020—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做细做实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切实保障好参保主体的权益,确保农业保险真正发挥好抵御农业风险的保障作用。
八、关于园林绿化工作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林草局《关于实施永安路南段道路绿化及永宁路北段园林绿化工程的请示》。会议指出,永安路南段道路绿化及永宁路北段园林绿化工程是今年县上确定的重点城市园林绿化项目,也是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一项重大举措,相关部门要坚持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推进建设,努力打造绿地布局合理、功能设施齐全、风格特色鲜明的城市园林景观。会议确定:①由县林草局负责,充分学习借鉴其他县区成熟的模式和做法,进一步完善绿化工程方案设计,经副县长严秀峰审核把关后,提交县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评审并组织实施。建设资金以整合林草项目资金为主,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②由县财政局负责,对工程造价进行严格评审,待工程竣工并完成决算评审和审计后,据实结算相关费用。会议要求,县林草局要结合“紧抓冬闲大干项目”活动,提前做好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开春后立即动工建设。同时,要统筹抓好城市中心绿地公园、祁连西路绿化工程等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建设,持续改善城区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九、关于应急管理工作
会议听取了《全县2020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汇报》。会议指出,2020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和应急体系,持续加强源头管控,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但仍不容乐观,需要坚持不懈抓紧抓好。尤其是春节将至,做好相关工作,营造稳定环境,对全年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好职、尽好责,认真细致抓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坚决稳住安全形势,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十、集中学习
1.会议传达学习了2020年12月30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文件精神。会议指出,近期河北、北京、黑龙江、辽宁等地连续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使新冠肺炎疫情不确定性增大。加之临近春节,将迎来人员返乡高峰,更加大了疫情防控难度,疫情防控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会议强调,各乡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结合自身职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防人”方面,要将自驾车辆监管作为难点,抓好村庄、小区、宾馆等关键节点,做好登记排查工作。“防物”方面,要将进口冷冻食品作为重点,尽快启动运行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应入尽入,同时要注重外来冷藏车辆与网购冷冻食品排查,坚决防止疫情输入。
2.会议传达学习了2020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文件精神。会议认为,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即将圆满收官,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也以优异成绩通过了国家脱贫攻坚成效省际交叉考核,但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在农村视觉贫困消除、村集体经济发展、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依然较大,需要在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后半篇文章的进程中,持续加以解决。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重要指示,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一号文件”精神,把有关政策学懂弄通、学深悟透,与我县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研究制定好我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一号文件”并确定合理的扶持政策,突出扶持重点,严禁撒胡椒面,着力发展壮大县上确定的“六大区域特色产业”,真正把规模做上去、品牌打出去、效益提上来。同时,要重点谋划做好生态宜居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治理等工作,持之以恒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3.会议学习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会议指出,中共中央近日发布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是第一部关于“法治中国建设”专门的、全面的战略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标志着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会议要求,县司法局要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好《法治山丹建设规划》,为“十四五”期间“法治山丹”建设提供明确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规划》学习宣传,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规划》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着力推动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局面。
出席:张 伟 韩建军 严秀峰 李培福
缺席:李国志(浙江省长兴县挂职)
列席:周得辉 陈华国 张兴民 李振文 黄国杰
吴多恭 冯金山 周 平 周文龙 何 跃
张成新 罗永才 陈元龙 刘希河 王 凯
梁岩玲 陈晓红 何 润 张 斌 赵志勇
王新文 赵振宏 郭冀光 周虎年 李文军
曹 壮 张奎民 周文红 刘伟茂 赵明成
记录:王 凯 刘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