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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办事指南→现场办理

发布机构:陈户镇 2017-11-13 17:27:13

一、办理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细则》。

二、办理对象: 合法结婚( 含再婚) 且双方或一方户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夫妻:

(一)准备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夫妻。

(二)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在婚夫妻准备生育的。

三、所需材料: 夫妻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必须提供双方填写生育登记表。夫妻生育后结婚证、户口本及复印件,育登记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四、办理时限,请携带有关证件在现居地或户籍地或街道卫生计生办即时办理。


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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