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户镇村财镇管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提高集体资金使用效益,保护集体资金的合法权益,巩固壮大集体经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立村财镇管办公室(由镇经管站负责),各村的经济业务由村财镇管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设立账户进行核算。
第三条,村财镇管办公室管理机构内设主任1人(镇经管站站长兼任),总会计1人(镇财税所会计兼),总出纳员1人(镇经管站干部兼)。
第四条,各村为报账单位,各村设一名出纳报账员(各村文书负责),负责村级票据和现金管理工作。
第五条,村级收取和支付各类款项时一律使用统一印制的标准化凭证,各村收款凭证由村财镇管办公室负责盖章,村出纳报账员统一到村财镇管办公室领取,村财镇管办公室要进行登记,收回现金入库时核对票据。
第六条,村财镇管办公室要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会计报表、凭证、账簿财务收支计划等,按规定的保管年限进行归档管理。
第七条,村财镇管办公室主任职责
1、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监督和实施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2、负责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并及时上报。
3、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监督作用,协助主管领导做好财务分析,深入实际的贯彻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制度。
4、审核处理好各种原始单据,月末复核会计凭证,并审计盖章负责,达到账簿、帐表、帐据、账物、账实五相符。
5、指导办公室人员按照办公室工作标准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工作,为领导提供可靠的数字依据。
第八条,村财镇管办公室总会计职责。
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2、负责各种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3、负责指导手工记账,票据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4、负责微机输入、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确保数字的合法性。
第九条,村财镇管办公室总出纳员职责
1、严格执行办公室的财务审批手续。
2、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许超过银行规定标准。
3、认真管好收支票据,做到不坐支,无白条顶现金,并及时准确地向会计传递票据。
4、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办公,对于票据不合格,手续不健全要拒收。
5、严禁未经村主管领导及镇主管领导签字的凭证不予办理,否则责任自负。
6、定期核对银行账户,达到账款相符,并做好其他工作。
第十条,村级出纳报账员主要职责
1、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进行报账,报账时间为每月30日,把一个月所发生的收支票据交到村财镇管办公室。
3、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对不符合手续和不合理的原始凭证坚决拒收。
4、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工作。
5、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容进行账目公开。
第十一条,凡是村集体收入(发包、租赁、股份、联营、非平均承色、借贷、土地征用占用费、青苗补偿费、引资国家调补等资金),必须及时足额的交到村财镇管办公室,不准坐支,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村财镇管办公室将对各村跟踪审查。
第十二条,审批权限和程序
1、现金支出额度在500元以内的由村支书记批准;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村财镇管领导批准,1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批准,5000元以上的由村“两委会”审议后,经镇领导会研究批准。
2、村里出售集体资产,出租出售土地,招商建厂,兴办公益事业,必须先请示,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村凡是当月发生的收支票据,必须详细清楚,并具备村主管领导、出纳员、经手人签字,镇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到村财镇管办公室审计入账核算。
4、严禁高息借款,按照政策规定化解村级债务,决不允许发生新的村级债务。
第十三条,对于现有积累资金和今后提取或形成的积累资金,必须及时足额交到村财镇管办公室,不准占用挪用。
第十四条,村里机动地承包收入、林带、四荒等收入金额纳入公积金账户。
第十五条,村所有房屋及建筑物,机动设备,管理用具,经济林木等要登记入账、定期盘点达到账物相符。
第十六条,各级财会人员及村主管领导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否则要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各村重大项目资金收支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开展。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与上级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