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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户镇河长制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陈户镇 2018-01-23 11:07:27

 

      山陈党2017108

 

中共陈户镇委员会  陈户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陈户镇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机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丹县委办公室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丹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17〕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了《陈户镇河长制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陈户镇河长制工作方案

 


            中共陈户镇委员会  陈户镇人民政府

     20171015


附件1-2.xls

附件1-3.doc


陈户镇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丹县委办公室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丹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17〕1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河流管理机制,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河流健康环境和水质安全,促进全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健全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实现镇、村两级河长制全覆盖。推动镇党委、政府以及村级组织全面履行河流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流保护管理体制,构建“党政齐抓、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治、水陆共治、全民群治”的河流保护管理工作机制。通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采取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行政监管与执法、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完善河流保护管理制度等举措,全面改善河流水质和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2017年底,全面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实现辖区内河流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到2018年底,全面消除辖区内黑臭河、垃圾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无乱占乱、乱采乱行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实现辖区河道“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顺应自然,科学开发保障河流健康。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构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精准治理,注重长远效果。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机制,靠实责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范围

辖区内有山丹河、寺沟河、老军河条河流。其中:山丹河发源于祁连山冷龙岭北坡,是黑河最东的一条支流,上游为白石崖河,中游称大马营河,下游为山丹河,通称山丹河。源头由白石沟、西沟、大东沟、西岔沟等支流组成,从源头由南向北至白舌口出山,出山后没人大马营滩,于李桥乡高庙村南1.3公里处纳霍城河注入李桥水库。经水库调节后,向北经李桥、陈户、位奇等镇,于山丹县城东南2公里处汇大沙河入山丹河。由东南向西北,过县城经清泉镇双桥、清泉、北湾村入祁家店水库,调节后经东乐镇出境至张掖汇入黑河。辖区内山丹河陈户段起于李桥水库大坝,止于陈户镇山湾村,上与大马营镇的上山湾村接壤,下与位奇镇的暖泉村相连,长度4.2公里。

寺沟河发源于大黄山北坡,上游由直沟、大南岔、小南岔组成,由东南向西北汇入直沟,向北经大马营镇的中河、下河村注入寺沟水库。经水库调节后于坝后0.3公里处纳三十六道沟汇入寺沟河,向北经陈户镇的寺沟、崖头、沙河湾村,汇合流水口沙河,经陈户镇东门村向北注入大沙河,经陈户镇三十里堡村、位奇镇二十里堡、十里堡村于山丹县城东南2公里处汇入山丹河。       

辖区内寺沟河陈户段起于寺沟水库大坝,止于陈户镇三十里堡村,长度19公里。

老军河发源于大黄山浅山区,流水口出山口处建有流水口水库,大口子河出山口处建有大口子河水库,大口子河经水库调节后于3公里处汇入流水口河,沿大黄山北麓流经老军、焦湾至陈户镇的周坑村折北,至沙河湾村汇合寺沟河注入大沙河,经陈户镇三十里堡村、位奇镇二十里堡、十里堡村于山丹县城东南2公里处汇入山丹河。辖区内老军河陈户段起于陈户镇周坑村,止于陈户镇三十里堡村,长度16公里。

辖区内有水库2座,均为小(一)型水库,总库容345万立方米,管理面积405亩。

辖区内有干渠两条,其中山丹河东干渠长度34.31公里,衬砌长度34.31公里,各类建筑物43座,管理面积459.21亩,辖支渠10条,长度77.39公里,衬砌长度77.39公里。各类建筑物761座,管理面积622.41亩;寺沟河边山沟干渠长度2.1公里,衬砌长度2.1公里,管理面积23亩,辖支渠8条,长度27.5公里,各类建筑物181座,管理面积297亩。

四、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17年10中旬)。对全镇河道、渠系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确定河湖名录,研究制定陈户镇河长制工作方案。

2.宣传发动,全面推行(2017年10下旬)。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管理的重大意义,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完成陈户镇河长设置工作,镇村全面建立河长制

3.强化管理,健全机制(2017年11月起)。各级河长及有关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包干河道各项管理职责,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根据河长制工作实际,完善河长制管理体制建设。

五、组织体系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成立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陈户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陈户镇河长制工作方案和监督考核制度,指导村级组织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河长设置。针对辖区内河道、水库、干渠道的特点,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协调解决问题、强化监督考核为目标,按照河流分布与行政区划,干支流、上下游兼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镇、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河长工作制,镇级河长向县级河长负责,村级河长向镇级河长负责。

1.据我镇河流分布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镇、村河长负责制。镇上设立河长和副河长。河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河长由镇长担任。

2.山丹河(陈户段)镇级河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镇级副河长由镇长担任;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辖区内河段村级河长,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副河长。

3.寺沟河、三十六道沟、老军河、瓷窑口河陈户段等4条过境河流,镇级河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镇级副河长由镇长担任;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辖区内河段村级河长,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副河长。

4.辖区内干支渠镇级渠长由镇长担任,镇级副渠长由镇分管副镇长、水管所所长担任,村级渠长由流经村村主任担任。

5.寺沟水库、三十六道沟水库库长均由镇长担任库长,副镇长担任副库长

镇村两级河长名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河渠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渠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明确河长职责。全面负责辖区内河道、过境河流、干支渠道的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河道的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协调相关单位制定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以及水域岸线规划管理、清理整治侵占围垦河道(湿地)、非法采砂、排污等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并协调解决河流渠系、片区重点难点问题,对村级河长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四)设置河长制办公室。在镇政府设立陈户镇河长制办公室,由分管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对镇级河长负责。承担镇域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督导落实河长确定的具体事项;强化镇村各站所(室)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照考核指标,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落实考核指标,完成工作任务,总体推进河渠管理保护工作。党政办、项目办、经管站、派出所、国土所、农站、水管所、畜牧站、安监站、环保站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河渠管理工作,并配合执法部门打击处理违法行为。

(五)职责分工。各村、站所(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职责:完成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各项任务,负责管理范围内山丹河右岸河岸线、水域、堤防及过境河流保洁、生态保护。开展河渠管理日常巡查和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对河渠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协助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建立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收集管理资料,建立巡查、整治台账,及时上报信息。制订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参与护河护渠、爱河爱渠活动,确保河渠监管到位、保洁到位、整治到位。

镇监察室:负责对实行河长制和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责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党政办:负责将河长制考核结果作为镇党委对各村两委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组织河渠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负责河长制办公室职能调整和职责分工。

项目办:负责协调推进河湖保护的总体规划编审和重点项目安排计划,争取国家投资和政策支持,涉河建设项目的监管。

财政所:负责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及河道长效管护经费, 监督河道管护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

农技站负责协调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农村沟渠清理整治。负责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湖岸线绿化。

安监站:负责涉河建设项目施工及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与管理

环保站:负责辖区内环境监测监管及河道的保护管理。

水管所:负责开展水资源保护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生态文明建设,配合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及养护、河湖水工程建设,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国土资源所:负责河湖岸线用途管制,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土地划界确权工作。

畜牧站:负责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整治。

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危害河湖管理保护和危害水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卫生院:负责指导和监督饮用水卫生监测。

管站负责协调处理交通设施与河道防洪安全有关事宜。

六、主要任务

(一)统筹河流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河流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使用,根据河流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美丽乡村建设、河道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落实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严格水资源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把用指标分解到各渠系、用水单位、用水户,落实考核目标,强化责任归咎。

严格取水许可监管,细化治理措施,多措并举,控制地下取水总量。镇域内禁止发展高耗水项目,禁止新建水源热泵项目,禁止在大黄山自然保护区内新增取水项目,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进一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坚持节水优先,加大农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浪费水资源的行为。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巡查台帐,规范档案管理。切实监管入河入排污口,定期开展排查,建立排污口名录,严格限制入河排污总量,切实做到达标排放。

(三)强水域岸线及河道采砂管理。开展辖区内河道岸线划界确权登记,依法划定河道及其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推动确权。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明确河渠和湿地等地表水保护和控制界限,根据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河道规划治导线制度,保障行洪安全 。加强涉河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加强河渠日常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和围垦河道、非法采砂,对非法侵占河道和“乱占乱建、乱采乱垦”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努力恢复河湖水域岸线良好生态功能。

(四)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张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试行)》,针对河湖水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分类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提高岸上、水上和点源、面源防污治污标准,实施系统治理,严格考核奖惩。持续开展“清河、洁水”行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加快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入河污染源排查力度。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村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水污染行为,改善水环境质量。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水质监测评价,并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结果。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确保水质达标不反弹。

(五)加大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加强河道综合治理,结合全镇实际,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流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集镇、居民点生活污水处理、生产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禁止向河湖、渠道、过境河流倾倒垃圾废弃物及直排污水;综合整治河流及农村水环境,切实根除河道、渠道面源污染,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依法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完善饮用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六)推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点推进大黄山自然保护区水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河道、过境河流、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重点治理涉河建设项目弃渣场、临时建筑及生活污水、垃圾废弃。加强河湖湿地修复与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大力实施河道沿线防护林带建设植被恢复工程,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科学制定调度方案,保证河道基本生态流量、基本生态用水和枯水期生态基流。

(七)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落实最严格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加强河渠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巡查保洁及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河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执法检查,针对违法现象严重的区域和水域,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开展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上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镇河长制工作的推进落实。领导小组依照河长制工作方案,针对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各村、各站所、各单位要切实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湖健康作为当前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并根据各自职责,及时落实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大投入保障。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争取力度和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湖环境治理与保护。管好、用好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河湖划界确权、环境问题整治等费用。

(三)严格考核问责。河长制办公室要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河道巡查制度、工作督察制度、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等长效机制,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建立健全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考核目标,严格考核程序,将考核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河道、水源地、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营造舆论氛围广泛宣传河湖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在河湖显要位置树立宣传牌,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制公示牌,公布河湖信息、河长名单、职责以及管护目标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结合节水型社会、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在学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湖保护意识。通过发放传单、技能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展河湖保护公益活动,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增强群众保护河湖健康意识,提高对河道采砂、倾倒垃圾、废水排放等行为的监督,为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陈户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陈户镇主要河流“河长”设置表

3.陈户镇干支渠道“渠长”设置表

4.陈户镇水库“库长”设置表

 

 

 

 

 

 

 

 

 

 

附件1-1

 

陈户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镇党委书记

   长:邹世武    镇政府镇长

     员:曹瑞龙    镇人大主席

李文军    镇党委副书记

            陈多生    镇政府副镇长

     镇政府副镇长  镇安监站站长

吴文瀚    镇纪委书记

     镇武装部部长

                  镇政府副镇长

刘俊仁    镇党建办主任

                  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艾晨鹏    文化中心主任

            王元国    陈户司法所所长

王守兴    陈户水管所所长

                  陈户派出所所长

            陈文鹏    陈户财政所所长

            吴国栋    镇党委秘书

     镇政府文书

            杨保平    畜牧站站长

尚荣国    镇农站站长

郭学英    镇林业站站长

            梁积荣    陈户国土资源所所长

            张著伯    陈户中心卫生院院长

黄玺文    环保站站长

            白亮明    镇项目办专干

张振超    管站站长

刘兆玉    山湾村党支部书记

王玺珍    孙营村党支书记

刘仁德    范营村党支部书记

李玉兴    寺沟村党支部书记

徐俊德    盘山村党支部书记

周国峰    陈户村党部书记

周全春    周坑村党支部书记

     张庄村党支书记

刘成珍    岸头村党支部书记

曹正林    王城村党支部书记

郑应彪    沙河湾村党支部书记

徐逢林    东门村党支部书记

陈吉忠    西门村党支部书记

     刘伏村党支部书记

     三十里堡村党支部书记

徐应鼎    焉支村党支部书记


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陇ICP备120001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