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乐镇委员会 东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乐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东乐镇委员会 东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乐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单位:、
现将《东乐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 大调处”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东乐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2:东乐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东乐镇委员会 东乐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0日
东乐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综治委、省维稳领导小组在全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行动要求,为及时排查各类矛盾隐患,有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机制实施意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综合运用经济、政治、行政、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采取清单销号的方式、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重大社会不稳定问题,最大限度地依法依规把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在在初始、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减少各类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极端个人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真正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特别是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采取拉网式排查、个案化攻坚、清单式销号、长效化坚持的办法,综合应用矛盾吨纠纷多元化机制,进一步夯实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进一步靠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真正实现“三个下降。三个提升”的目标,即因矛盾纠纷引起的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命案和个人极端事件下降,各类群体性事件下降,各类到市赴省进京上访闹访人员总量下降;群众依法反映问题的理性程度得到提升,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社会秩序优良的平安指数得到提升。
三、排查重点
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依法依规、有的放矢开展排查化解行动,特别是紧紧围绕经你济发展新常态下和红给侧结构调整期间,影响社会稳定的新矛盾、新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会战。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排查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拖欠、经济纠纷、劳资关系、企业改制、医患纠纷、环境污染、生态保护、地租款兑付、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复转军人群体、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协解人员、非法集资诈骗等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或集体上访的民生类、涉众型矛盾纠纷,特别是要突出公共安全领域、出租车行业领域、邮政快递行业等容易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类问题的排查。
二是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关注“失独”家庭、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贫困家庭、村社换届后离职干部等特殊利益群体,特别关注当前农民工和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中返乡后容易引发的家庭、邻里及社会治安矛盾纠纷,严防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和极端个人事件。加强对部分军队复原退役人员、银行“协解”人员等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人员的教育稳控工作。
三是突出重点时段。紧盯“两节两会”、省委换届、村“两委”换届后等重点时间节点,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健全完善联合巡逻防控机制,实行立体化防控和网格化管理,重点加强餐饮娱乐场所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要害部位、政府大院和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
四、方法步骤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从1月开始到4月集中活动结束,活动中坚持深入排查和依法调处相结合、一边排查和一边化解相结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落实责任人和化解措施,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消除各类矛盾纠纷。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20日至1月24日)。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充分宣传发动,调动一切力量,对本辖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分析。
(二)排查摸底阶段(1月25日至2月18日)。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坚持重点排查和面上排查相结合,纵向排查和横向排查相结合,采取普遍问题全面查、突出问题重点查、敏感时段随时查等办法,深入农户、学校、人员集中的餐饮娱乐场所等,确保排查摸底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家庭、不漏一个人、不漏一个矛盾隐患,真正做到无盲区、全覆盖。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梳理归类,汇总登记并上报镇综治办,特别是要从具体矛盾、发生时间、涉及人员、包案责任人、调处时限、与其目标等方面列出问题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边摸排、边调处。
(三)集中调处阶段(2月19日至4月20日)。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全面落实“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和事佬”协会的作用,对摸排出的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组织进行调处,做到就地化解;对摸排出的重大疑难纠纷、历史遗留问题、长期信访问题和重点人员,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分级分类、逐一解决问题、逐一跟踪回访;对摸排出的重大案件,由镇综治办牵头,相关站所和单位共同参与的方式组成专门工作组进行化解,认真落实案件销号制度。
(四)巩固总结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认真组织“回头看”,对矛盾纠纷的潜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加强防范、及时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做好补漏补缺,不留遗患。各村、镇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多元化解长效机制,推动矛盾化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五、工作措施
“大排查、大调处”行动总体上由镇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开展,镇综治办牵头,各站所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属各单位要把“大排查、大调处行动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大走访、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提现,作为贯彻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切实强化“保一方平安”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勇于担当,直面问题,运用多元化解手段,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抓紧抓实、抓深抓细,抓出时效。各村、各单位要及时向镇综治办汇报,在春节前立即部署开展工作,春节后要再次组织东莞,全力推动落实。
(二)靠实工作责任。镇综治办要及时了解掌握各村、各单位的行动情况和工作信息,分段分类,加强指导督促和工作协调。各村、镇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查落实等职责,着力形成攻坚克难的工作合力,深入扎实地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要是不出县、矛盾不上交”。各村、各单位要做好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对可能出现激化升级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想上访事件,要及早着手,制定完善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做到领导到位、指挥到位、力量到位,及时妥善处置,切实将问题处置在基层,将影响消除到位。
(三)确保信息畅通。加强矛盾纠纷总体分析和会商研判,坚持矛盾纠纷信息报送“零报告”制度,立足抓小防扩大、抓早防升级、抓细防疏漏、抓点防隐患,对重大矛盾问题和涉稳事件随发随报,及时续报,不得瞒报、误报、迟报。各村、各单位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清单,及时推送上报,逐级汇总分析,对可能引发群体性涉稳的矛盾问题要认真排查筛选,建立台账,及时办理,确保在稳控中及时有效化解处理。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综治办、维稳办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乡镇每月进行一次督查。镇上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镇综治办和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办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督察组,履行督促落实矛盾纠纷协调处任务,知道建立清单销号制度、掌握各类矛盾纠纷调处进展情况、分析通报存在问题、总结矛盾纠纷调处经验的职责。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把责任查究作为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为题、查找不准问题就是失职”的理念。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和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及时、稳控处置不得力,导致发生重大伤害案件、民转刑案件、以及其他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双查制,采取通报、约谈、实施一票否决制、免职等具体措施。
东乐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树柏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 枫 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成 员:鲁 锋 东乐司法所所长
张 安 东乐派出所所长
周德江 东乐供电所所长
陈永强 东乐信用社主任
王小军 东乐中心小学校长
毛子坤 镇综治专干
许力文 镇司法助理员
朱爱霞 镇司法助理员
房延平 镇司法助理员
郭怡欣 镇民政助理员
黄立国 山羊堡村党支部副书记
黄廷海 西屯村党支部书记
党生荣 城西村党支部书记
赵志敏 城东村党支部书记
杨 勇 五墩村党支部书记
刘光政 十里堡村党支部书记
窦志凯 大寨村党支部书记
张志龙 小寨村党支部书记
金福成 大桥村党支部书记
尚积栋 静安村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