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动态 山丹概况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 东乐镇 > 乡镇事务公开 > 涉农补贴 > 涉农补贴信息

山丹县废旧地膜“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东乐镇 2021-06-01 17:54:58


山丹县废旧地膜“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山丹县废旧地膜“以旧换新”工作,切实增强群众自觉捡拾废旧地膜积极性,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甘肃省创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0]26号)要求和《山丹县废旧地膜回利用示范县建设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宣传教育、树立农业环境保护意识为先导,以新旧地膜兑换再利用为手段,进一步增强群众自觉捡拾废旧地膜积极性,探索建立我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新模式,促进我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山丹县在2020年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厚度0.01mm, 推荐覆盖时间符合甘肃省地方标准DB62/T2443-2019)中Ⅱ类地膜要求,且其他指标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标准地膜98.628吨,在全县建立14个“以旧换新”网点,按照农户每捡拾交售15公斤废旧地膜兑换1公斤新膜,开展“以旧换新”。通过“以旧换新”工作,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对田间地埂、公路沿线、村社周边等散落的废旧地膜进行清理回收。

三、实施细则

)“以旧换新”时间:2021年3月---12月。

(二)“以旧换新”实施主体:各乡镇、山丹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小组、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企业、乡镇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地膜覆盖种植户。

)“以旧换新”的范围:山丹县行政区域内各乡镇。

)“以旧换新”废旧地膜质量标准:可捡出杂质≤5 %(重量比),水份含量≤5%(重量比)。

)“以旧换新”比例:捡拾交售15公斤废旧地膜兑换1公斤新膜(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上浮)。

)“以旧换新”职责分工及工作步骤:

1.加强宣传。山丹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利用多种方式,在各乡镇宣传“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做到覆膜区群众家喻户晓。

2.由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废旧地膜“以旧换新”工作,县农环站根据各乡镇前三年验收补助的覆膜面积平均数和回收量,分配本年度各乡镇新膜数量。乡镇回收站负责回收废旧地膜,回收站必须保证换回废旧地膜符合质量要求,据实填写废旧地膜“以旧换新”花名册,并建立交售情况影像资料库。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对回收站废旧地膜出库的计量称重进行监督回收站应妥善保管各类原始票据,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

3.废旧地膜回收企业负责定期将乡镇回收站换回的废旧地膜拉运到企业进行加工。企业必须对回收站换回的废旧地膜进行质量检测,保证质量符合要求。企业应妥善保管各类原始票据,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

4.山丹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小组办公室负责划分加工回收企业包片回收范围,对回收站兑换的废旧地膜和企业拉运的废旧地膜质量进行抽检

5.山丹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以旧换新”实施单位进行绩效考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小组建立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共同推动废旧地膜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技术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地膜回收相关政策宣传,扩大培训范围,及时解答群众咨询,使广大群众深切明白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的必要性,增强广大群众捡自觉拾废旧地膜的积极性。

(三)加强工作督查。山丹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兑换情况实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总结兑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以少报多、以次充好等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强档案管理。兑换点要公开兑换办法及标准,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对各兑换点上报的数据,农环站要以现场查看、电话查询和随机走访等方式检查核实,确保兑换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陇ICP备12000199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502000105号
网站标识码:62072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