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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 2023 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及其驾驶人员检审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大马营镇 2023-02-24 22:43:04

山丹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 2023 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及其驾驶人员检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现就全面开展 2023 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年度检审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农业机械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是农业农村部门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施依法监管的重要手段,对于提升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技术状况,提高农机作业效率和质量,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广大有机户要站在“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机车辆及其驾驶员年度检审验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动员,认真领会政策,积极参与农业机械年度检审验工作,为农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对象范

1.辖区内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换发牌证的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

2.对辖区内持有的有效期满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驾驶人审验并换发新证。

三、工作时间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检审验时间:2023 年 2月 27 日至 11 月 30 日。为了方便春耕生产,春季检审验实行下乡设点免费检验,各乡镇检审验时间安排见附表。

四、检验要求

(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

送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技术检验必须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1689 号)、并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要求严格标准,确保检验质量。

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应提交行驶证。

2.参加年检的拖拉机必须牌证齐全、外观整洁、性能完好、符合检验有关指标。

3.参加年检的拖拉机运输机组、联合收割机须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不粘贴反光标识的一律不予检验。

(二)拖拉机驾驶人审验

1.拖拉机驾驶证审验按照《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农村部《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办理。

2.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的,申请人应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 3 个月内提交《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一寸证件照片 3张、身份证明和身体条件证明,符合要求的,换发新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年度检审验工作由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农机执法中队)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进行,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时参加春季检审验的,可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农机执法中队)参加检审验。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积极向乡镇领导汇报,做到早部署、早动员、早安排,并积极组织开展好本乡镇所属村社的检验换证的预检预审工作。要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推进全县检验及换证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技术标准。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农机执法中队)要严格执行检审验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坚决杜绝“检验不见车、审验不见人”的现象发生,严格做到人、机、证三见面。从监管环节上消除农业机械的安全隐患,认真落实“谁检审、谁签字、谁负责”的农机安全责任机制。

3.优化服务方式。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认真总结往年检验及换证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按照就近方便,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立检审验点,不断简化优化服务方式,确保群众“最多跑一次”就能完成检验换证,以优质服务体现良好行业形象。

4.认真组织检验。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要按时参加本乡镇组织的检审验工作。凡不参加农机检审验或安全生产各项指标达不到要求的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本年度不予申报晋级、不参加本年度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不享受农机合作社及相关农机补贴优惠政策。

5.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两个《规定》、两个《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切实提高农民对农机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密切配合,本着简化工作程序,方便群众的原则开展工作,营造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6.严肃执法检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农机执法中队)要坚持一手抓农机检审验,一手抓农机安全生产检查,要深入合作社、有机户、田间地头检查农机安全情况,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同时对不参加年度检审验的车辆及人员,在实地检查中将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严肃查处。

    附件:2023 年农机检审验时间安排表

                          

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陇ICP备120001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