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镇村干部管理制度
霍城镇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村干部管理,切实增强村干部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体现党员干部的先进性,提升带领群众发展能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激发工作活力和工作信心,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村支部书记每月参加领导干部集中学习,记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每季度由党委副书记调阅笔记。对无故迟到和缺席者,除通报批评外,迟到一次扣罚工资50元,缺席一次扣罚工资100元。
2.认真完成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等部门单位的调训任务和镇党委镇政府的集中培训任务。认真遵守学习纪律,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3.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认真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广泛涉猎政治理论、实用技术、法律法规、市场经济、民主管理等方面知识,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4. 充分利用党员远程教育等资源平台,村党支部书记必须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党章、中央领导系列讲话精神和相关政策方针,每月不得少于1次,学习期间要记好学习笔记,并做好考勤记录。
5.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积极参加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并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二、会议制度
1.村干部必须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如有事不能参加者,要在会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对无故迟到或缺席者,由支部书记代表班子写出班子书面检查,本人写出书记检查,并在下次会议上作检讨。
2.参加各种会议必须严格执行会议相关要求,积极配合确保会议顺利完成。参加所有会议前,统一在镇党政办签到,不允许代签,一经发现扣罚代签人工资100元。
3.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自带本子,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不带本子的,现场收取100元,由镇上发给笔记本。会议要求传达的,必须按要求时间和传达范围完成会议精神的传达。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周工作,研究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安全、信访维稳工作例会,并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三、工作制度
1.坚持实行村干部轮流坐班制度,每天至少确保有1名村干部在村委会正常上班,并将轮流值班安排表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村干部的值班情况由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负责日常监督,镇督查组不定期督察,对不执行坐班工作的村干部,要及时上报党政办公室,并扣罚工资50元。在督查中,发现村干部不执行坐班制度的,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又没有上报党政办公室的,要按照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的责任,同时对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扣罚工资50元。
2.坚持落实周安排、月总结工作制度,村支部书记按期主持召开村干部例会,全面总结近期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3.坚持落实“三会一课”、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原则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月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通报近期工作情况,讨论研究部署重大事宜。
4.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工作制度,凡属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都必须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对擅自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责任。
5.坚持落实村干部分工负责制,做到有职有责,有分有合。全面落实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按时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全面实行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每年将对各村财务进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镇纪委备案。对违纪违法的,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
四、请销假制度
1.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每天至少确保有1名村干部在村委会正常上班,期间因公、因私需要离开或者不能到村委会工作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论处,每天扣发工资50元。
2.村干部需请假三天及以内的向包村领导请假,三天以上的由包村领导批注意见后报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批准,请假条交镇党政办公室,回来后必须履行销假手续。
3.各村社长由村支部书记统一执行请销假制度,村书记、村主任须及时掌握社长在家及外出情况。
4.村干部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连续超过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扣除当月工资;连续离岗30天以上、不足60天的扣除三个月工资;连续离岗60天以上的,扣除半年工资,并启动相应程序给予诫勉谈话或者免职处理。
五、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镇党委负责组织领导监督实施并派相关人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具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标、当年目标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3.对评出的优秀村干部,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在测评中不称职票在30%以上的村干部,由镇党委领导对其谈话;不称职票在50%以上者,由镇党委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免职。
六、纪律要求
1.对轮流坐班擅自离岗、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反映较大的村干部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移交镇纪委处理。
2.严格落实督查通报制度,对不按时参加会议,工作不到岗、不到位的,进行大会实名通报批评,并将结果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奖优罚劣的依据之一。
3.对不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方法粗暴,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严禁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5.不准给群众摆架子,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班子团结的事,做不利于村级发展的事,确保村干部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