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动态 山丹概况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 霍城镇 > 乡镇事务公开 > 乡镇事务公开

霍城镇村务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霍城镇 2017-11-14 16:06:53

霍城镇村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村民自治,保障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做好村务公开工作,提高村级工作的透明度,经研究,制定村务公开制度。

1.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救灾救济和退耕还林资金发放等。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

2.村务公开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程序进行。

3.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

4.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后再予公开。

5.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人及群众提出的问题的答复结果都要形成详细的资料、表格,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入档归案。


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陇ICP备12000199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502000105号
网站标识码:62072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