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电子证明办理流程
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请承诺表》(表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居)或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服务窗口)领取 ,也可自行从卫生计生部门官网上下载);
二、进行信息双向比对:通过本市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与《个人信息承诺表》的信息进行比对;
三、根据对比结果办理。
(一)《申请承诺表》内容与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中 相关信息完全一致,以及比对不一致但能出示法定依据的, 及时办理 。
(二)《个人信息承诺表》信息比本电子信息管理系统记载信息少或有差错又不能提供相关法定证据的,受理部门应及时与信息采集提供地及其相关人员核实,信息提供地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核实情况,视核实情况告知办理对象延后或不予办理的原因。
需要提交的资料:1、办理《xx婚育情况证明》;2、本人身份证明;3、《个人信息承诺表》。
受理机构:办证对象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或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服务窗口)办理,但须加盖乡(镇、街道)卫生计生行政机构公章方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