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老军乡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老军乡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保持和改善我乡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山丹县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初步掌握全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使全乡未利用地得到科学管理,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得到有效防范,土地空间布局管控进一步优化。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加大退化、污染、损毁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加强养殖业特别是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大力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科学合理使用地膜,减少土壤白色污染。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提高利用效率。健全完善采矿、采砂等相关制度,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土壤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对土壤污染危害得到减轻。农业生产污染土壤得到初步控制,生活活动造成的土壤污染得到减少。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开展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在现有相关调查的基础上,落实《甘肃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类型、分布和污染程度,以及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二)深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2.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和开发行为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地区倾斜,应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
3.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村社,进行预警提醒,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并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问责。
4.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必须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积极采取耕地质量提升措施,避免因过度依赖化肥、滥用农药等不合理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和耕地质量下降。
5.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采用新型阻沙固沙网固沙压沙、设立围栏和人工促进自然修复工程等新技术,使土壤得到有效恢复。
(三)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6.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乡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四)预防工矿企业污染土壤
7.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辖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对超标、超总量、不按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加倍征收排污费,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利用处置设施不能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经营单位要依法取缔。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做好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
8.继续配合县工信局淘汰落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上报县工信局。
(五)控制农业生产污染土壤
9.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42种高毒高残留农药。严禁将农村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
10.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采取精准施肥、改进施肥、有机肥替代等方式,减少盲目施肥行为。鼓励农民及各农业经营主体增施有机肥,推进秸秆、畜禽粪便资源肥料化利用,推广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科学施用农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提升雾化和沉降度,提高农药利用率。
11.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深入贯彻《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严格执行地膜产品强制性标准,强化农膜市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杜绝超薄地膜生产、销售和使用。引进可降解和无污染的环保型农膜新产品,推广使用厚度大于0.01mm的地膜和一膜两年用、适时揭膜、机械拾膜等技术。继续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回收和综合利用废弃农膜的主动性、积极性。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
12.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继续推进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和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
(六)减少生活活动造成土壤污染
13.建立政府、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按照户分类、社收集、村集中、乡拉运的方式,运至县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实施农村污水治理,不断提高农村污水处理及利用率。
(七)加大土壤环境监管力度
14.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落实监督责任,并抓好企业日常监管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15.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16.完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演练,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全乡环境应急管理能力。鼓励公众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微信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和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投诉和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目标。要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按照《山丹县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认真研究制定本乡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统筹规划,全面部署,分步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靠实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研究调度、亲自督办解决,亲自抓好落实,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沟通信息,推动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督促检查。乡纪委和环保站要健全完善督查机制和督查方法,对各村、各单位、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定期核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主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结合:“7.6环境日”、“4.22世界地球日”、“12.5世界土壤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大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