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桥乡人民政府关于对李桥乡高庙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调整的公示
根据山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李桥乡高庙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调整的通知》(县委农办〔2023〕23号)文件要求,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李桥乡2023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1.投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00万元,新建自来水管网587米;提升改造主供电线路1747.39米;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260平方米;硬化地坪及透水砖铺装4500平方米;并配套水电检查井、道牙石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归高庙村集体所有。调整为投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00万元,新建自来水管网587米;提升改造主供电线路1747.39米;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925平方米;硬化地坪及透水砖铺装1900平方米;并配套水电检查井、道牙石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归高庙村集体所有.
公示期为10天(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30日)。如对批复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李桥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0936-2841003 www.lqxbgs.163@qq.com
李桥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