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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北街社区:劳动者拒绝加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省人社通)

发布机构:城市社区管理局 2025-02-28 14:51:38

答: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的权利,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然而每逢生产旺季,企业为了按期完成订单,不得不要求全厂职工加班加点。如果这种情况下职工拒绝加班,势必会给生产进度造成影响,企业是否有权以“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正常生产秩序”、“违反规章制度”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这需要区分两类情况。

一类属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是不能因此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在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强硬安排劳动者加班。单位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是需要与劳动者协商的,只有在协商后劳动者自愿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安排加班,不能强迫,否则劳动者有权拒绝,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

另一类则属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因为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包括灾后紧急处理,公共设施抢修,此时则无需与工会或员工协商,也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如果劳动者没有正当事由拒绝此类加班,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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