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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二〇二一年度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的批复

发布机构:清泉镇 2021-02-08 10:10:00


山丹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二〇二一年度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项目主管(实施单位

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2078文件精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项目》进行筛选,并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同意实施以下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产业类项目1155万元)

1.大马营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投入扶贫资金245万元,用于提升大马营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基地基础设施。为144座后续产业大棚更换棚膜,并加装聚氨酯保温棉帘,硬化花寨村产业道路1.5公里。上述扶贫资金形成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镇政府进行集中租赁(租赁收入不低于投入资金的6%),租金用于增加224户贫困户收入。同时项目建成后吸纳周边20户贫困户务工就业。

2.大马营镇养殖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投入扶贫资金100万元,在马营村养殖小区新建草料加工棚900平方米、新建管理用房400平方米、新建养马棚圈1000平方米、新建围墙600米,并配套水、电、路等附属设施。扶贫资金形成资产归马营村村集体所有,由马营村自主经营或租赁(租赁收益不低于投入资金的6%),产生的租赁等经济效益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吸纳15户贫困户务工就业。

3.位奇镇汪庄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投入扶贫资金25.4万元,对汪庄产业园区大棚配套蓄水池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并对27座大棚棚膜以及主架进行维修加固,项目建成后村集体负责生产经营,并吸纳附近贫困户务工就业。

4.李桥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基地基础设施维修项目投入扶贫资金64.6万元,其中投入39.6万元,为李桥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基地163钢架大棚和35座温室大棚更换棚膜,每座大棚补助0.2万元;投入资金25万元,为李桥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基地修建冷库一座。扶贫资金行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负责生产经营,同时带动周边贫困户务工15人以上。

5.李桥乡上寨村产业基地基础设施维修项目投入扶贫资金60.5万元,其中投入28万元,为李桥乡上寨村产业基地25座钢架大棚和15座温室大棚更换棚膜及土壤,每座大棚补助0.7万元;投入资金5万元,沙化棚间道路2公里;投入资金7.5万元,修建围栏3公里;投入资金20万元,修建鸡舍2座及购置鸡笼等设施设备。扶贫资金行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负责生产经营,同时带动周边贫困户务工15人以上。

6.老军乡潘庄村食用菌大棚维修完善项目投入扶贫资金61万元,维修潘庄村14座食用菌种植大棚,配套安装大棚自动卷帘机、保温棉帘、菌棒支架,并配套修建附属设施管理用房200平方米,冷库100平方米。扶贫资金行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负责生产经营,同时带动周边贫困户务工14人以上。

7.老军乡峡口村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投入扶贫资金100万元,修建圈舍1500平方米(15米*50米养殖棚2座)、硬化路面140米(6米宽)、铺设场区砂石道路1000米。项目建成后形成资产归峡口村所有,由山丹县众利专业合作社负责经营管理,每年按不低于投入资金的6%向村集体分红。同时吸纳周边贫困户就业15人以上。

8.老军乡峡口新村贫困户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投入扶贫资金100万元,新建菌棒生产净化车间320平方米,为10座大棚制作出菇架3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形成资产归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口新村所有,由峡口新村自主经营或租赁(租赁收益不低于投入资金的6%),产生的租赁等经济效益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吸纳周边20户贫困户务工就业。

9.霍城镇贫困户“五小产业”项目投入扶贫资金18万元,扶持60户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小庭院),每户补助0.3万元。

10.霍城镇双湖村食用菌种植补助项目投入扶贫资金10.1万元,用于双湖村食用菌种植基地改造提升建设。其中投入资金6.1万元对4座香菇大棚和2座钢架大棚进行维修,包括更换棚膜、维修加固主体结构,更换部分喷灌设施等,香菇大棚每座补助12000元,钢架大棚每座补助6500元,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负责生产经营;投入资金4万元用于4万棒香菇菌棒购买补贴,每棒补助1元,扶贫资金行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由村集体负责生产经营,同时吸纳本村4名贫困户务工就业。

11.霍城镇西坡村食用菌大棚维修项目投入扶贫资金12.4万元,对西坡村6座香菇大棚和8座钢架大棚进行维修,包括更换棚膜、维修加固主体结构,养菇层架,更换部分喷灌设施等,香菇大棚每座补助12000元,钢架大棚每座补助6500元,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负责生产经营,同时为周边贫困户提供8个以上就业岗位。

12.陈户镇寺沟村精准扶贫产业基地冷库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投入扶贫资金358万元,在寺沟村精准扶贫产业基地购置双滚粉碎机2台、皮带运输机2台、铁制蔬菜收集筐2000个、塑料筐2500个、加长流水线1套、3吨电瓶叉车1辆、20吨制冰机1台、100m³玻璃钢水罐1个、450KvA变压器1组。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产权归陈户镇寺沟村村集体所有,由陈户镇寺沟村自主经营。同时吸纳20户以上贫困户实现就业。

以上项目主管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90万元)

投入资金19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2021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补助。

项目主管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就业扶贫类项目(207万

1.投入扶贫资金150万元,对疫情防控期间,经省内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或县区劳务办、乡镇政府组织输转的,并且与用人单位至少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500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

项目主管单位为县人社局,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贫困户“两后生”补助项目,投入扶贫资金57万元,对全县380名贫困户“两后生”2021年春季学期进行补助,每人补助0.15万元。其中:李桥乡45人、陈户镇58人、大马营镇66人、东乐镇8人、位奇镇50人、老军乡65人、清泉镇16人、霍城镇72人。

项目主管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易地搬迁贷款贴息资金项目(520万元)

投入扶贫资金520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贴息。

项目主管单位为县发改局,项目实施单位县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五、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605万元)

1.位奇镇永兴村投入扶贫资金130万元,铺设农田灌溉管网,其中DN560PVC管道1.93公里、DN315PVC管道2.1公里、DN200PVC管道0.039公里,配套建设进水池1座、阀门井6座、排水井2座、单向出水栓16个。

2.位奇镇投入扶贫资金225万元,其中朱湾村修建U75*60渠道5.47公里、U75*50渠道5.25公里,C20砼现浇分水闸237个;柳荫村修建U75*50渠道0.8公里。

3.东乐镇西屯村投入扶贫资金70万元,铺设DN250mm(0.63Mpa)UPVC管1.473千米,DN160mm(0.63Mpa)UPVC管6.486千米,单项出水栓(φ160)112个,双向出水栓(φ160)37个,单项出水栓(φ250)1个,阀门井22座,排水井26座等。

4.陈户镇东门村、西门村投入扶贫资金18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节水管网系统其中西门村铺设Dn500PVC-U干管2342m、Dn315PVC-U干管2096m、硅塑阀门井7座、排水井2座、φ200双向给水栓81个;东门村修建U100*80渠道157m、U100*70渠道225m、U90*60渠道1325m、U75*50渠道296m、C20砼现浇分水闸64个。

以上项目主管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六、安全饮水项目(122万元)

清泉镇红寺湖村投入资金122万元,改造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截引1处,埋设各类管道25.9km,修建检查井6座,减压井2座。

目主管单位为县水务局,项目实施单位清泉镇人民政府。

七、项目管理费(28万元)

提取项目管理费用28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评估、论证、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和项目资料印刷等开支。

该项目主管及实施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

八、相关要求

1.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甘肃省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细则》《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建设方案》等制度性文件,做好项目公示公告、招投标和实施方案制定及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在202110月前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2.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类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经营类项目日常生产运营中,通过以工代赈和吸纳贫困户务工、管理等方式,充分吸纳周边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和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优先支付劳务报酬,提高贫困人口收入,并按月报送以工代赈落实情况报告。

3.各项目主管单位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组织项目验收,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做好项目资金拨付监管,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并做好项目造价评审、竣工验收审计等工作

附件:山丹县2021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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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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