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丹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6207250058/2021-00004 | 发文字号 | 山城党组〔2021〕6号 |
关键词 | 党组 ;局党组 ;整改;整改情况;巡察;城市管理;城管执法局;班子成员;制度 | 发布机构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1-02-05 15:05:48 | 是否有效 | 是 |
山城党组〔2021〕6号 签发人:马永显
中共山丹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8月22日对县城管执法局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靠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至目前,巡察反馈22项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20个,整改完成率91%。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山丹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县城管执法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剖析问题缘由、深挖问题根源、找准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坚决夯实整改基础、坚定整改决心、谋求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根据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并实施问题“台账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明确整改内容、制定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不达目标不放过;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整改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注重巩固提升。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要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的认真落实,又要立足于从源头上、从深层次解决突出问题,搞好建章立制,实现从制度上保证和规范。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
二、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5项)
1.班子凝聚力不够。谈话了解,城管执法局班子凝聚力、号召力不够,团结协作意识欠缺,担当意识不强针对。
整改情况:已整改。坚持每月举办1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进行全面细致地学习研讨。结合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主动和班子成员逐一谈心谈话,相互交流思想,坦诚表达心扉,消除意见分歧,达成广泛共识。修订完善《中共山丹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工作规则》,教育引导局党组成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担当意识,将自身分管的工作抓实抓好。
2.班子议事决策程序简化,会前沟通交流征求意见不全面,评先评优研究不充分,谈话反映个别班子成员听不得不同意见,党组会议多次出现议而不决现象,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局机关党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测评,推荐优秀党员结果与公示上报不一致,存在随意更改测评结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修订完善城管执法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界定党组会、局务会参会人员、议事内容、议事程序、纪律要求和议定事项贯彻落实等内容。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程序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程序规定。会前,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同时,确定专人记实会议全过程,建立会议纪要工作制度,所有涉及党组会、局务会议重大决策事项,均以会议纪要形式记录印发,切实提高会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对干部管理没有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干部从未开展谈话。
整改情况:已整改。认真履行局党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年内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不少于两次,结合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干部之间广泛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查实问题根源,传导责任压力。结合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由局纪检组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干部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及时做好思想引导和矛盾疏解工作。
4.督促落实工作不力。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的责任意识弱化,推进落实不到位。市容环境管理大队只与商户签订“门前六包”责任书,但跟进落实措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进一步明确细化局领导班子和股室、中队责任分工,建立重点工作周报告、月督查、季通报制度,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通过发放整改通知、现场教育劝导、印发工作通报等方式,每周对各责任单位和商业门店落实“门前六包”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针对入冬以来,城区连续降雪,道路积雪影响市民出行和环境卫生的实际,及时下发清理积雪通知,并会同“两办”加大督查力度,对清理积雪不彻底的单位发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促限期整改,切实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和公众秩序。
5.重点难点工作落实有差距。街面“牛皮癣”、乱放鞭炮、占道经营等问题治理不彻底,龙首广场周边、仓房街万顺农产品市场还存在占道经营,城区各种庆贺庆典乱放鞭炮等现象未根治。
整改情况:已整改。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模式,将城区划分为6个网格,每个网格安排1个执法中队,实行集中排查、错时执勤、巡查值守和无缝隙监管的工作方法,加大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街面“牛皮癣”、乱放鞭炮等问题整治力度,共发放整改通知书274份,规范摆放非机动车3000余辆,纠正流动商贩高音喇叭扰民行为180余起,城区市容市貌进一步改善。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2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细,学习计划性、针对性欠缺,学用结合有差距。部分党员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不知晓。
整改情况:已整改。全面落实“每人一套学习教材、每月一份学习计划、每周一次集中学习、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每季一次专题党课”的“五个一”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通读原著、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运用好“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网络学习平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全局干部开展了党建及脱贫攻坚应知应会测试,对学习成果进行检验,倒逼党员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2.福利待遇不同等。城管执法局现有43名自收自支人员,其中复转军人40人,与单位其他人员相比,未落实体检等福利待遇,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负面情绪较大。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43名自收自支人员经费一直未列入财政预算,经多次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反复与人社、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自收自支人员各项工资福利经费已由县财政按月审核拨付。至目前,上述人员已全部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20年职工体验参照县上全额拨款单位650元/人标准进行了安排,科学绩效奖、取暖费、平安奖已全部发放到位。同时,党组成员经常主动与自收自支人员特别是退役安置军人沟通交流,正面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消除思想顾虑,有效化解了负面情绪。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8项)
1.队伍战斗力不强。2018年至2019年对仅有36名工作人员的市容环境管理大队,频繁调整中队长多达20人,造成内部不团结,影响了队伍整体合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制定了《山丹县城管执法局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细化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考核和日常管理等事宜。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大会,通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肯定工作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明确要求。激励中层干部要勤思善学,履职尽责,敢于作为、善于作为、积极作为,发挥好“尖兵利炮”的作用,不辜负干部的支持和局党组的信任,为推动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撑。
2.工作协调联动不足。在街长制工作落实过程中,工作力量整合不到位,前紧后松,不能持续推进,形成常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向县委深改办呈报了《山丹县整合城市管理力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实施方案》,建议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打破部门行业之间的界限,整合现有城市管理力量,实行多部门联勤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十大精细化治理行动,长效常态化推进“街长制”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经2020年12月28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确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尽快制定《山丹县加强城市管理优化人居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下发执行。县委编办负责,制定《山丹县整合城市管理力量优化城市管理机制方案》,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议研究后,按照相关程序印发执行。
3.执法主体资格不匹配。2019年4月,县城管执法局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所属的市容环境管理大队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单位整体执法权缺失,工作性质与人员身份不相适应。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结合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局党组已就单位机构设置、编制确定、人员身份转换问题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了书面专题汇报,同时,就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容环境管理大队问题与县委编办进行了衔接沟通,但因上述问题属城管执法局历史遗留问题,涉及人员、部门、政策众多,将该问题纳入长期整改计划,目前暂无法解决。
4.党小组设置不合理。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生硬,局机关支部仅下设1个党小组,设置脱离实际。
整改情况:已整改。对照《党支部设置规范》要求,根据机关党支部党员人数并综合考虑便于组织党员学习和活动等因素,经书面请示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同意,撤销机关支部下设党小组。
5.“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18年2月及2019年10月举办的两次党课,其会议记录内容与个人笔记不一致,存在造假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进一步完善《山丹县城管执法局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总支每月召开1次总支委员会,各党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上1次党课,每月组织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三会一课”制度规定,及时将会议实况上传“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对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要求,规范建立各类台账,推动支部党建工作“晋档升级”。
6.换届选举不规范。2019年党支部换届,党总支及市容环境管理大队支部,未经支委选举直接上报书记、副书记候选人。
整改情况:已整改。11月底,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党总支、两个支部委员和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知识培训,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切实提高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对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书面向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作了说明。
7.会议程序不规范。2019年市容环境管理大队党支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未进行对照检查,党员未开展互评,程序简单、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整改。结合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从局领导班子做起,带头亲自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发挥好率先垂范、带学促学的“头雁”作用。全面推进支部建设标准化、制度建设规范化、党内生活正常化、党员管理经常化、政治生态健康化、党建工作实效化、党建责任一体化。
8.对照检查图形式。民主生活会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组织生活会部分党员发言材料网络下载、互相抄袭。2018年组织生活会5名党员通用一稿。
整改情况:已整改。健全完善《城管执法局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检视问题、对照剖析、党员互评等“规定动作”高质量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所有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必须由个人撰写完成,不得他人代笔,党组成员对照材料由党组书记审定,一般党员对照材料由支部书记审定,对于发现相互之间抄袭或直接从网上下载的党员,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即时改正,年内评先选优资格予以取消。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3项)
1.文风不严谨。城管执法局制定的《2017年统战工作要点》,照搬照抄网络文件,出现“大力宣传‘瓜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绩”和“自觉投身于‘栖霞’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之中”的表述。
整改情况:已整改。制定了《山丹县城管执法局公文运行制度》,加强公文运行层级管理,强化审核人员责任,凡以单位名义印发的文件材料,必须经分管办公室领导把好第一道关,再送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年度计划、工作总结、重点任务安排等重要文件必须提交党组会或局务会审定。同时,严格执行“三校三改”文印管理制度,重点对公文内容的文字、格式,尤其是多字、漏字、错字以及引用文件不规范等错误进行校对审核,规范使用各种文头,确保制发的文件严谨、准确、规范,杜绝发生硬搬照抄、网络抄袭等文风不实问题。
2.为民服务理念树的不牢,服务意识不强,不文明执法现象依然存在。经调阅《信访情况》,群众对执法方式简单、执法语言生硬等不文明行为的投诉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整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大力开展执法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讲座、案件评查等形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实行“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由被动整治转为主动治理,由游击式管理转为常态服务管理。同时,积极打造“有困难找城管”服务理念,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拉近城管与市民心与心的距离。至目前,共办理县信访局转办信访件1件、办理政务网留言1件,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网络舆情12件、受理电话来访48余起,办复率和调处率达100%,未发生越级上访和缠访闹访事件。
3.队伍管理松懈。2017年个别干部旷工后,既不批评也不问责,事后以取消休假代替旷工处理,考勤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整改。修订完善了《山丹县城管执法局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城管执法局干部考核考评制度》和《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实行干部上下班每日签到制度,每月对干部考勤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严格执行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奖优罚劣、奖勤惩懒,以强有力的制度刚性约束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3项)
1.银行利息未缴国库。2017年至2019年,单位银行账户产生的利息均未缴国库。
整改情况:已整改。安排财务人员与银行对账,2017年至2019年单位银行账户产生利息239.52元已全部补缴上缴国库。
2.固定资产未申报登记。2017年至2019年,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4.7万元,未进行国有资产配置申报审批。
整改情况:已整改。经与财政局国资办沟通,已购置资产未申报资产配置审批的购置后不能补申报手续。为此对单位财务人员进行约谈,在今后工作中规范国有资产配置申报审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禁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政府采购制度不落实。2018年至2019年,购买运动员服装、大门维修等支出6.98万元,均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整改情况:已整改。根据山丹县财政局、山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丹县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山财采〔2017〕4号)文件要求,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5万元以下自行采购,5万元以上集中采购;维修和保养服务单项或累计10万元以下自行采购,10万元以上集中采购,我局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行采购,但均未进行二次询价。下一步,我局将组织财务、办公室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方面的要求规定,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严格执行采购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办理采购审批手续,切实规范采购行为。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1项)
1.警示教育不经常。对部分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提醒、不约谈,未利用典型违法案例对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教育惩戒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集中学习、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观摩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广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今年共举办警示教育4场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活动6场次。同时,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日常谈话、提醒谈话、重点约谈和警示谈话相结合,真正对党员干部起到警醒作用。2020年共对35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坚决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下去。
(二)履行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向省市县委和上级党组决策部署对标的一次“赶考”,坚持“该谁整改的就由谁整改、该谁负责的就由谁负责”,始终担当担责、履职尽责,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一抓到底、见实见效。全面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压紧压实巡察整改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落实督查督办制度,将整改进展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坚决追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任务落实。
(三)注重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成果。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狠抓“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特别是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和工作中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问题,注重从制度层面分析、思考,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存在制度漏洞、效力不强的逐一修改完善,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长期坚持,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地址:山丹县龙首路138号
联系电话:0936-278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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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山丹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1年2月1日
中共山丹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1年2月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