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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丹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37/2019-00034 发文字号 山政发〔2019〕4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19-03-25 15:32:37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山丹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2019年第3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

山丹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加快构建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交公路〔2018〕1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要求,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制度,落实县、乡(镇)、村三级管养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构建农村公路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管养,综合整治,注重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四好农村路”的总体要求,以创建“整洁、美观、文明、有序”的路域环境为目标,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镇)管、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和管理考核,对辖区道路管护情况、公路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倒乱放等进行有效整治,全面实现路域内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管理有序以及沿途无垃圾、路面无破损的目标。

2019年3月底前,在全县范围内1824.9公里(其中:县道12条309.7公里;乡道20条400.8公里;村道283条1114.4公里)的农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长制建立覆盖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组织体系,构建起权责明确、分级管理、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工作机制;2019年4月底前,完成全县农村公路专管员招募、培训并全面到位上岗,实现路长制全覆盖。同时,初步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奖惩有力、监管严格、运转高效的公路管理制度。2020年,全面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的目标,努力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保障全县农村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畅通的运行服务状态,使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四、建立路长制组织体系

(一)各级路长设置

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镇)养、村道村养”的三级管养模式,全面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负责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落实、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1.总路长:为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的总负责人,由县政府县长担任。设立总路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

2.县级路长:为辖区内县道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由相关县级领导担任。

3.乡(镇)路长:为辖区内乡道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由各乡(镇)长担任。设立乡(镇)路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专职副所长担任。

4.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由建制村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职责分工

1.总路长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乡(镇)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依规进行问责。

总路长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建路域环境整治联合执法队伍,督促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负责对乡(镇)路长督导、考核等具体工作;负责制定农村公路专管员选聘、管理、培训、考评及评聘审批、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履职考核等办法,建立健全路长制年度考核及县级路长季度考核、乡(镇)村路长月考核的考评机制。

2.县级路长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县道沿线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负责辖区内县道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农村公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负责乡(镇)路长履职考核。

3.乡(镇)路长主要职责: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落实,负责资金筹措,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贯彻执行总路长的工作布置安排,制定辖区内农村公路治理方案,具体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用地的征迁、养护管理及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在县执法部门配合下,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协助督导、考评农村公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及管养机构做好县道管养工作,负责村路长履职考核。

4.村路长主要职责:主要负责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和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制定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县乡道路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事项。

5.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总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积极争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督促各乡镇加强农村公路的新建和提质改造,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日常养护管理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巡查督查;组织开展治超工作;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水毁塌方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县发改局:按职能负责农村公路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并做好有关政策、资金整合等工作;对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协助做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选址和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经费,监督路长制资金的专项管理,严格审定用款计划和开支标准,协助开展农村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协调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合理简化农村公路设计、监理、施工等环节的招投标程序等。

县公安局:负责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对行驶在农村公路上的客运车辆等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严厉打击破坏、偷盗农村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机动车抛洒、飘散载运物以及驾乘人员向车外抛洒物品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交通事故造成路产损坏及时向县交通运输局通报。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协助公路建设土地审批。指导用地单位依法申请确权登记等。配合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等行为进行查处,协助公路建设国土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备案)管理,加强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管。开展公路控制区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建立安全监管机制,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对公路建、管、养、运等方面的安全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县水务局:负责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在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将跨越河流、水渠的桥梁涵洞等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有机结合,并负责查处在跨河桥梁禁止采砂区域内的非法采砂作业等。

县林草局:在公路、交通部门制定公路建设规划时,积极配合,严守生态红线,保护各类林地;加强依法使用林地的政策法规宣传,做好公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审批指导工作;查处公路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侧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及时批准砍伐危害行车安全的病老行道树;负责指导并提供相关政策,鼓励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宜林地区,结合农村公路绿化工作,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充分考虑空间的配置和季节变化,种植经济价值较高的树木、花草等。

县文体广旅局:协调指导旅游公路建设,结合公路改扩建和示范公路建设,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标识标牌和旅游服务设施,支持指导乡村发展旅游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等。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整合惠农利民的相关政策和资金,助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等。

县住建局:负责公路沿线集镇、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建房审批和管理;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联合路政管理部门整治公路控制区内违章建筑、占路为市等违法行为和治理城市道路的抛、洒、滴、漏等污染公路环境的行为。

县规划局:指导做好公路沿线集镇和乡村规划,加强规划监督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对违章建设进行清理;协助做好公路建设规划选址工作;做好公路改扩建等建设项目审批。

县税务局:负责落实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等。

五、主要任务

(一)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实现“有路必管”。大力推广“县路政大队统一执法、乡镇路政员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路政大队、乡镇有路政员、村社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大力整治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同时,加大农村公路日常综合执法,及时检查、制止和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的行为,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二)创新日常养护模式,实现“有路必养”。按照“一路一策”的要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可采用个人、农户分段承包、“专业养护公司+农户”、集中打捆招标进行农村公路养护维修等方式进行养护,并签订养护合同,落实养护责任和质量目标。同时,根据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相关规定,科学合理设置综合性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贫困户、零就业、低保户等家庭成员参与,帮助贫困群众提高收入。

(三)深化管养体制改革,实现“四化”目标。一是强力推进规范化,推动各地加快建立规范化的农村公路养护组织体系、路政管理体系和养护生产组织体系。二是积极推进专业化。努力打造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养护专业化水平。三是扎实推进机械化,大力推广成熟的养护工程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通过机械化提升养护效率和质量。同时,鼓励推行冷再生、废弃混凝土再生利用等技术,节约原材料,循环利用废料,保护环境,降低成本。四是稳步推进市场化,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地企共养等养护模式。

(四)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实现管养信息化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全覆盖。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完成路况信息上报、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各级路长可随时掌握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桥隧涵洞构造物、交通安全设施、防排水设施、应急设备物资等的基础数据,检查指导公路病害、水毁的预防和抢险、抢修、保畅工作。按照初报、续报、终报流程,由各级路长、专管员、社会公众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公众号、APP、Web墙等上报病害到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员初步判断,报总路长办公室处理,实现县道、乡道、村道信息处理分别在5个、10个、15个工作日完成。监控人员、各级路长均可通过信息化平台直接指导农村公路病害处治。

(五)健全农村公路防灾抗灾体系,逐步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我县地形地貌复杂多变,生态脆弱,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农村公路不同程度的损毁,恢复重建资金筹措困难。由于灾毁的不可预见性,为健全农村公路防灾抗灾体系,减轻公路灾毁导致的养护维修费用负担,各乡镇对辖区内易发、频发自然灾害的农村公路购买保险,并将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通过保险赔付方式筹措灾毁抢修重建资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农村公路修复资金渠道,为农村“致富路”“脱贫路”多系上一条“保险绳”。

六、组建乡村道公路专管员队伍

(一)设立乡村道专管员。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等实际情况,组建乡村道专管员队伍并进行管理,原则上每名专管员负责乡、村道里程30公里左右。乡(镇)路长办公室负责乡村公路专管员选聘和日常管理,并制定奖罚进退管理制度。农村公路专管员在所辖路长办公室的领导下,依靠乡、村两级开展工作,接受乡、村两级及群众监督。

(二)乡村道专管员职责。在各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乡、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及灾毁信息上报,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矛盾调处等工作,完成路长办公室及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专管员不得承包管辖范围内的养护工程和保养作业。

(三)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各乡镇要严格选任专管员,加强专管员履职考核,实行动态监管和月考核制度,其考核结果与工资收入挂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专管员进退机制。

七、工作内容及管理流程

(一)工作内容

各级路长在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总指导、总调度和总协调下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公路、桥梁、隧道及排水系统等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维护,保持路面干净整洁、排水畅通,提高公路运行安全;

2.负责区域内公路桥梁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负责区域内交通秩序的维护,确保公路畅通;

4.负责区域内公路绿化(含行道树、绿化带等)长效管护,美化公路环境;

5.负责区域内公路两侧路域环境整治,保持路域环境整洁;

6.负责区域内超限超载超速及道路遗洒、飘散行为的处治和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保持路面整洁,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运行安全;

7.协调自然资源、城管、建设等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整治,依照《公路法》审批公路两侧建筑;

8.加强公路两侧厂矿、门店、企业及施工作业工地可视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

9.协调新、改建公路征地拆迁事宜。

(二)管理流程

1.巡查:总路长、县级路长、乡(镇)路长及总路长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在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关键时段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总路长、县级路长、乡(镇)路长、总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及乡镇村社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总路长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交相关责任单位办理。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各级路长办公室对管辖区域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各级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公告宣传。通过相关媒体公告总路长、乡(镇)路长名单,在县域内主要农村公路节点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管理保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大力开展路长制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二)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道路有人管养、有钱管养。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督查考核。总路长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推动路长制不断完善,将考核结果作为相关责任单位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对于履职不作为或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山丹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山丹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陆思东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徐明涛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建生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周祖国   县政府副县长

张  勇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潘建清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冯金山   县发改局局长

周  平   县财政局局长

刘开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  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志勇   县住建局局长

王开国   县水务局局长

王新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毛新萍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局长

杨玉珍   县文体广旅局局长

乔胜德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家强   县林草局局长

孙海涛   县税务局局长

张春雷   县规划局局长

赵志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郭冀光   清泉镇镇长

葛  勤   位奇镇镇长

王晓军   霍城镇镇长

邹世武   陈户镇镇长

张永盛   东乐镇镇长

马良德   大马营镇党委副书记

谈  栋   李桥乡乡长

王  钊   老军乡乡长

王海川   山丹马场交通局局长

李阳元   山丹马场一场场长

钱述华   山丹马场二场场长

赵生军   山丹马场三场场长

刘军林   山丹马场四场场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路长制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推进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拟定和审议全面推行路长制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路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乡镇全面推行路长制,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刘开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乡镇参照成立乡镇路长办公室,乡(镇)路长办公室与现有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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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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