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丹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37/2019-00529 发文字号 山政发〔2019〕9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19-07-25 09:30:08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各单位:

为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加快文化大县建设,通过各乡镇积极申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社会公示,经县政府批准,对山丹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28项),予以公布。

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助推县域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附件:山丹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8日


附件:山丹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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