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年鉴2021》】社会事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概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等工作。下属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考试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
【就业创业】 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045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150人。推进就业创业“三大计划”(千名创业者培育、返乡创业人员典型培树和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计划)。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山丹县创新创业大厦)为55户企业减免全年房租117万元,助力企业共渡难关。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为有创业意愿的城镇失业人员、复转军人、高校毕业生、农村返乡创业劳动者提供创业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展创业培训14期812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作用,为9户小微企业和163名自主创业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965万元,直接带动就业437人;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694人。
【社会保险】 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发放及稽核工作。年内社保基金征缴22320.9万元,支出37118.48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8169人,基金收入6495.82万元,基金支出19850.66万元;失业保险参保9399人,基金支出892.7万元;工伤保险参保14358人,基金支出215.72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参保5477人,基金支出12990.7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01613人,参保率99.22%。推进机关养老制度改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缴费申报核定,累计征缴养老保险费9837.49万元,上解职业年金2742.63万元。为2100名退休(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人均增幅3.9%。妥善处理改革遗留问题,将525名编制内自收自支在职和退休人员全部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管理,实现编制内人员参保全覆盖。
【劳务输出】 巩固发展新疆、青海等传统劳务基地,推进雄安新区、广东佛山、江苏昆山等新建劳务基地,发挥劳务协会及劳务机构职能,促进农民工工作落实。全县输转劳动力6.28万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6611人),有组织输转5.3万人,就近就地输转3.29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4.86亿元。
【人事人才】 落实“凡进必考”选拔机制,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招聘工作,安置民生实事项目基层服务项目人员157人,通过公开招考,招聘工作人员51人。落实人才引进政策,通过高校毕业生人才双选会、交流会等平台,为教育、卫生系统引进19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对市、县管拔尖人才管理工作,对6名市管拔尖人才、28名县管拔尖人才进行考核,推荐上报9名市管拔尖人才,7人被确定为2020—2022年度市管拔尖人才,对第二批(2019—2021)11家名师名家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推荐确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评定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评审通过农村人才市内有效中级职称任职资格108人,企业市内有效中级职称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63人;推荐申报职称评审249人,其中正高级9人、副高级122人、中级86人、考核认定初级32人;为23个事业单位762人进行岗位认定。
【劳动保障监察】 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监察执法力度,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投诉专查和“网格化”月巡查、季检查,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86户次,涉及劳动者4278人次,开展各类专项检查4次。128户企业签订劳动合同3127人;查处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4起;123户用人单位参加劳动保障年审,年审率100%;67户企业参加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A级37户、B级76户、C级35户),15户企业申报参加市级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定,8个乡镇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发挥仲裁工作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处中的重要作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7起,为79名劳动者追偿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工伤待遇、劳动报酬等各项经济权益118.38万元。督促40户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24.0185万元,筹集政府应急周转金50万元。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活动13次,出具“无欠薪”证明637份,处理工伤认定案件68起。督促20个建筑、水利项目开通“陇明公”平台,安装考勤设备20个,1771名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实名制信息采集录入率、“陇明公工资卡”办理率达到95%以上。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及黑名单公示制度,加大清欠力度,为33名农民工清欠工资17.68万元。
【抚恤金发放】 2020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标准为11028元,累计发放丧葬抚恤金208.13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丧葬补助标准为中央和省级12个月基础养老金之和,即1296元,全年发放丧葬补助金96.73万元。
【精神文明建设】 举办道德讲堂4次、开展志愿服务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文明创建活动12次。开展“普法星期五”“普法赶集”“宪法日”及禁毒、消防、国防安全等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次。组织干部参加学法用法及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召开县人社局党外人士工作联谊会议2次。签订党员不涉黑涉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自觉抵制高价彩礼承诺书180余份。开展警示教育2次,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2次,教育提醒谈话4人次。持续抓好信息调研及舆论宣传工作,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4次。报送各类信息和调研报告1045篇,《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报刊和网络采用550篇。
【脱贫攻坚】 继续推进十万农民工技能大培训,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农村劳动力1533人(职业技能培训791人,“两后生”学历教育培训324人,高素质农民培训152人,劳务品牌培训266人)。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693人(职业技能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69人,“两后生”学历教育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324人)。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43个(防疫消杀员121个,爱心理发员、乡村保洁员、乡村水电保障员、乡村绿化员等其他岗位人员122个),发放岗位补贴147.6万元。做好有输转意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边缘户”“脱贫攻坚监测户”劳动力调查摸底和输转工作,输转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6611人。支持已认定的5家“扶贫车间”复工复产,带动就业437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62人)。落实劳务输转奖补政策,为932名有组织输转贫困劳动力发放交通补贴、劳务奖补、生活费补贴503.49万元;对吸纳123名建档立卡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18家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一次性就业奖补资金36.9万元;落实防疫期间绿色专车“点对点”组织劳务输转奖补政策,向符合条件的3家中介公司落实奖补资金1.3万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局长:陈华国(10月任止)
周文龙(10月始任)
党总支副书记:杨志福
纪检组长:高万岗
副局长:靳文圣 陈正鑫
主任科员:张文生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主 任:王玉睿(1月始任)
副主任:周文华(1月始任) 李海霞(5月始任)
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主 任:李继贤(10月任止) 李 凌(10月始任)
副主任:王 刚(1月始任) 吴 泓(1月始任)
主任科员:李继贤(10月始任)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大队长:吴有泽
副大队长:空 缺
主任科员:梁全世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院 长:陈多明
副院长:高有会
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
主 任:靳振波(1月始任)
副主任:陶玉新(1月始任) 陈 冲(1月始任)
钱秀梅 (1月始任)
副科级干部:徐明波
县考试中心
主 任:空 缺
副主任:空 缺
(撰稿:张延禧 李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