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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冬季清洁采暖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方案(2017-2021年)》解读

索引号 6207250037/2020-0027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0-07-08 09:00:04 是否有效

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同时持续推动大气环境改善,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推进现有热源清洁改造和供热管网优化整合、持续提高集中供热能力,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适当推广“电取暖”和“新能源取暖”等清洁取暖试点、不断减少散烧煤取暖,推进城镇供热能源清洁利用、清洁燃烧和供热系统高能效,县住建局负责制定了《山丹县冬季清洁采暖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方案(2017-2021年)》。

一、制定依据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冬季清洁采暖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实施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甘建科〔2018〕370号)和张掖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张掖市冬季清洁采暖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张市建〔2018〕332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城镇供热系统优化

1.结合我县能源供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区域气候等特点,力争形成以大型锅炉房为主,小型清洁能源锅炉房为辅,以天然气、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电力等清洁能源为补充热源的城市集中供热体系。

2.科学制定近远期发展目标和措施,因地制宜选择技术路线,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和优化改造,启动供热系统升级,有序推进项目落地。

3.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供热企业根据清洁采暖对供热系统的新要求,加强对供热管网等设施的巡检和维修,及时排查、消除安全和环保事故隐患,保障供暖政策运行。

(二)城镇建筑能效提升

1.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尤其是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强化建筑节能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责任规定,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项目负责人的建筑节能质量安全责任。

2.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各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监管,强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管理。

3.加大科研支持力度,探索适宜本县气候区的建筑能效提升技术路线,重点研究适宜我县的可再生能源清洁采暖技术,推进节能高效采暖。

(三)拓展融资渠道

在统筹使用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财政资金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相关专项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项目。

解读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山丹县冬季清洁采暖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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