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等五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解读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1-0000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0-12-23 17:45:00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等五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等五项应急预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0〕47号)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目标任务要求,编制了《山丹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丹县突发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山丹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山丹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山丹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五项县级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并征求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
五项应急预案根据省、市相关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分别从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事故分级、应急响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方面,提出了科学、合理、有效的应急工作任务,明确了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共34个部门和单位的应急职能职责,为快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奠定了扎实的组织保障。
此次编制的五项预案是对2014至2016年编制的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五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对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和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了调整和补充,职责更加具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