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能源消耗和应急管理
全年总用水量18271.57万立方米,按水源划分:地表水8924.54万立方米,地下水8965.36万立方米(包括抗旱应急水量4364.66万立方米),其他用水381.67万立方米。按用途划分:农业用水16610.77万立方米,农村生活用水353.75万立方米,城镇生活用水512.46万立方米,工业用水313.95万立方米(矿坑水32.16万立方米),生态环境补水480.63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241.41万立方米)。抗旱应急水量4364.66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349.51万立方米,矿坑水32.16万立方米,山丹河下泄生态水量235万立方米不占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024年实际用水量13290.24万立方米。
县域内现有自然保护站3个。全年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120μg/m3,PM2.5浓度均值37μg/m3,二氧化硫浓度均值6μg/m3,二氧化氮浓度均值17μg/m3,一氧化碳浓度均值1.9mg/m³,臭氧最大8小时浓度均值为124μg/m3。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9天,优良天数比率为86.3%;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马营河花寨段地表水水质监测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9dB(A),噪声水平等级为三级;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0.2dB(A),噪声水平等级为四级。
全年全县平均气温9.0℃,比上年低0.1℃。年日照小时数2790.7小时,比上年减少48.9小时。年降水量232.1毫米,比上年增加108.9毫米。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为15.17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0.5%。其中,原煤消费6.39万吨标准煤,增长17.7%;电力消费7.05万吨标准煤,增长2%;其余能源消费1.73万吨标准煤,下降40.7%。万元GDP能源消耗0.98吨标准煤,下降3.3%;万元生产总值电耗691千瓦时,下降1.9%。
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1.25万亩,其中成灾面积0.86万亩。
全年共发生纳入统计的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8人,受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30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28.6%、70.4%、73%,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0.2%。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3起、死亡6人、受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3.9万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298万元,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