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山丹县瑞源啤酒原料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索引号 |
6207250041/2025-00055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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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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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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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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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5-08-11 19:59:22 |
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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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对山丹县瑞源啤酒原料
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2025年6月25日,山丹县应急管理局对山丹县瑞源啤酒原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热风炉炉膛、除尘器、脱硫塔等有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牌。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山丹县瑞源啤酒原料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根据甘肃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现予以公示。
山丹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11日